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公告编号:2026-077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对象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否。

●过去连续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安钢集团不存在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对象为安钢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安钢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3、2026年8月5日,公司与安钢集团签署《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二)交易目的和原因

为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安钢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67.86%的股权,安钢集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关联关系的认定,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安钢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

(三)股权控制关系

1、安钢集团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安钢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对本级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关联方主营业务情况

安钢集团是河南省大型国有钢铁企业,以钢铁为主业,同时涉及机械加工、采矿选矿、医疗服务及物流运输等业务。

(五)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安钢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所示为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

(六)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ixing/)、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安钢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安钢集团拟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8月5日,公司与安钢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1、甲方: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方”)

3、协议签署时间:2026年8月5日

(二)原协议的修改

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三条 限售期“的内容修改为:

“乙方本次认购的股票自甲方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方所认购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认购方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甲方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购方应于本次发行结束后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甲方将对此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三)补充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与《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是《股份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不可独立于《股份认购协议》单独生效或终止,如《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则本补充协议同时终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1、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和财务状况,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降低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程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净资产得到进一步充实,有效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并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2、增强资金实力,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

为应对行业挑战,公司积极优化产业布局,产销研一体联动,持续推进产品研发、品牌创建,并坚定不移地推进工艺改进与升级,保持生产经营总体稳定。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向先进钢铁材料高地迈进。

3、彰显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树立良好的市场和社会形象

控股股东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对公司发展起到重大的支持作用。本次发行体现了控股股东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彰显了对公司未来的信心,有助于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持续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一致同意。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连续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安钢集团不存在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公告编号:2026-074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202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较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方案,主要变化为延长向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定向增发股票的限售期,调整前为本次发行对象(安钢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调整后为本次发行对象(安钢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与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公告编号:2026-076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及相关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已取得国资有权监管单位河南钢铁集团批复。

鉴于控股股东认购定向增发股票限售期调整为36个月,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对与本次发行相关文件作出了修订,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发行相关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6-073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官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拟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拟将向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定向增发股票的限售期由18个月延长为36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相应编制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编制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鉴于安钢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为明确本次发行的认购事宜,公司与安钢集团已签署《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公告编号:2026-075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已取得国资有权监管单位河南钢铁集团批复。

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的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