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26-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665.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1%。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532.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1%;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3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即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95人调整为16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32.50万股调整为519.9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3.00万股调整为129.00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665.50万股调整为648.9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23日,以16.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19.9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在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未足额认购、放弃认购,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41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9人变更为155人,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9.90万股变更为510.49万股。其中,120.59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389.90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授予时总股本为147,679,580股。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0000133号),截至2026年7月27日,公司已收到15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84,383,997.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6年8月5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04,900股。

六、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1、本次变更前股份总数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前公司股份总数147,679,580股;

2、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1日、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因持有人离职不再具备参加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59.526万股股份。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披露《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就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相关股份尚未完成注销。

八、首次授予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1,578,58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被动触及1%的整数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伟明的权益变动跨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比例以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前总股本147,679,580股为基数计算,变动后比例以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总股本151,578,580股为基数计算。

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23日,根据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促进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