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湖南海利
股票代码:6007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签署日期:2026年8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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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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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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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南省国资委直接控制海利集团82.69%的股份,通过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海利集团9.11%股份,合计控制海利集团90.00%股份,为海利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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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披露的核心企业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比例。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且《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第六条规定,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本报告书未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进行披露。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
1、主要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湖南省属国有企业,主要承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相关产业投资运营职能,长期围绕化工产业领域开展业务布局。海利集团以农药、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持续推动化工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积极布局高效低毒农药、绿色化工产品及相关产业链业务,具备较强的化工产业基础和技术研发能力。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利集团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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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注2:上述数据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相关处罚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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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拥有的境内外其他主要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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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其他公告文件。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披露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为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持股5%以上的主要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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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企查查公开信息查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上市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增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2026年7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事宜。
四、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32,924,5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00%,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5,53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38,463,1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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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38,463,149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5,53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价款合计3,215.06万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资金直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支付,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股份全部以现金支付。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自筹资金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取得的专项贷款支持。2026年7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300万元;
2、贷款期限:36个月;
3、贷款用途:仅用于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31.SH);
4、贷款利率与利息:贷款利率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20个基点,按季付息。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后续提出相关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正常主营业务经营活动除外)。如后续提出相关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6年5月1日,上市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拟参与丰乐农化51%股权公开竞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后续提出相关计划,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实际控制权稳定的情况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阻碍本次权益变动的限制性条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形成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保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与上市公司之间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实质性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不会利用股东地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4.00%股份,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允公平原则,在履行上市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的基础上,保证以规范公平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从制度上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为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将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本公司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并予以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董事长肖志勇、董事杜升华、原董事董巍、董事蒋彪、原董事尹霖、原监事会主席李一辉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处任职并领取薪酬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交易的情形。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含);
2026年7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1,617,70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29%,增持后其持股比例由23.71%增至24.00%。针对该事项上市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5,538,60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0%,增持后其持股比例由24.00%增至25.00%。
综上,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7,15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9%)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上市公司将向中登公司提交上述自查范围内相关人员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与自查结果不符,则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为准,上市公司将及时公告。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3-2025年合并财务报告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根据《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CAC湘审字[2024]0104号)、《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CAC湘审字[2025]0194号)、《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CAC湘审字[2026]0172号),信息披露义务人2023-2025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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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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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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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肖志勇
2026年8月7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
5、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7、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湖南海利股票的声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湖南海利的情况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11、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肖志勇
2026年8月7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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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肖志勇
2026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6-028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董巍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董巍先生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报告生效后,董巍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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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巍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补选董事,董巍先生已按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公司对董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6-027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利集团持有公司138,463,1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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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海利集团7月30日-8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5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资金来源为海利集团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利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38,463,1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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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海利集团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上述文件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海利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仍处于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提醒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