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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6-067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4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4日

至2026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6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1.现场办理登记:2026年 8月24日 10:00-15:00

2.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 2026年8月23日17:00 前送达

(二)现场办理登记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可通过现场、信函及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恕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股东以邮寄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请在登记材料中注明联系电话及在信封外注明“股东会出席登记”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8月23日17:00前送达公司。

2.股东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于2026年8月23日17:00前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zhengqb@huategas.com 进行登记。

(四)登记材料: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带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有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五)参会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并出示前述登记材料中的证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自行承担。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灵芝

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28241)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6-066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5,689.03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或“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7,821,867.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8,178,132.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11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该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6年7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如下: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注: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2、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注: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截至目前,“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共规划7个产品,其中募集资金投资产品5个。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中“环氧乙烷(充装)”因内部生产调整暂未投入充装建设和包装物,原因系目前公司环氧乙烷产品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境内,其生产充装由佛山总部和东莞子公司完成,短期继续在江西子公司投建该产品投资回报较低,公司决定暂缓对“环氧乙烷(充装)”项目的投入,后续结合市场需求等情况适时通过自有资金继续建设。“乙锗烷”产品现阶段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短期继续投入投资回报较低,公司决定暂缓对“乙锗烷”项目的进一步投入,待市场需求到预期效益后再行以自有资金投入。此外,“三氟化氮(充装)”产品受海外客户需求影响,包装物采购规模较原预计投入有所下降,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销售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动态调整包装物采购规模,其余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均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此外,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进行结项,从而形成募集资金节余。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共计1,916.16万元合同尾款及增补合同款尚未支付。

3、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689.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及增补合同款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及相关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