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6-07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和2026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8月6日下午2: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文凯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聂黎明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50人,代表股份6,436,416,65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3886%,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5,297,998,866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41人,代表股份1,138,417,788股。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俊律师、翁春娴律师列会见证。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其中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关于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74,104,13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54%;反对7,717,25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0%;弃权501,80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5%。

议案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6,809,444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673%;反对83,885,104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40%;弃权1,628,649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7%。

议案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符布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7,402,976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510%。

3.02关于选举孙剑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7,497,099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64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俊律师、翁春娴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决议。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6-07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8月6日,会议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董事人员变动,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朱文凯先生提名,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朱文凯(召集人)、张军立、聂黎明、徐鑫、符布林、叶建芳、孙剑锋;

审计委员会:叶建芳(召集人)、符布林、孙剑锋、秦玉秀、陈克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秦玉秀(召集人)、叶建芳、陈克勤;

提名委员会:陈克勤(召集人)、张军立、秦玉秀。

二、关于对招商力宝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披露的《关于对招商力宝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上述议案一和议案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6-073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招商力宝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创业”)拟按50%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其参股公司招商力宝医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力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103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8年,借款利率为0%。Lippo Health Care Limited(力宝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宝医疗”)作为招商力宝另一股东方,亦将按50%的股权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支持招商力宝经营发展,招商创业拟按50%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103万元的借款,力宝医疗作为招商力宝另一股东方,亦将按50%的股权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8年,借款利率为0%。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本次财务资助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招商力宝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招商力宝基本情况

招商力宝成立于2017年7月1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智恒,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五湾社区望海路1006号太子湾医院801。经营范围是:工艺设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含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远程医学平台的技术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为医院提供后勤服务(不含医疗、诊疗行为);会务策划;医疗器械、医疗设备、保健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医疗设备、保健器械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务)、进出口相关配套业务(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Ⅲ类医疗器械销售、租赁。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末,招商力宝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001.3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493.88万元,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507.46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7.82万元。招商力宝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招商创业和力宝医疗分别持有招商力宝50%股份,双方均不并表。招商力宝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除本次借款,公司及招商创业未向招商力宝提供其他财务资助。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力宝医疗亦将按50%股权比例对招商力宝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力宝医疗为华联医疗有限公司(OUE Healthcare Limited)(以下简称“华联医疗”)的全资子公司。

华联医疗(OUE Healthcare Limited,股票代码:5WA)于2013年2月18日在新加坡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6 Shenton Way, #10-10, OUE Downtown, Singapore 068809。公司为新加坡公众股份有限公司,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Catalist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医疗保健服务、医院运营管理,以及医疗设施、护理设施及相关医疗资产的投资、开发与运营。公司与力宝医疗、华联医疗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方式:招商创业按50%股权比例、力宝医疗按50%股权比例向招商力宝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3万元。

资助期限:8年。

资助利息:0%。

资金用途:用于支持其下属企业偿还银行贷款。

违约责任:如借款人对借款的使用超出借款合同约定范围,贷款人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协议并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清本金,应每日支付应付而未付金额万分之六的逾期利息,直至借款人偿还全部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及其他款项之日为止。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创业和力宝医疗按持股比例对招商力宝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主要目的是支持其下属企业偿还银行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招商力宝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此次财务资助有助于支持其经营发展,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61.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48.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9%;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