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6年第3次分红公告

2026-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8月0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红,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基金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累计报酬率相对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当超额收益率大于1%时(不包含等于1%的情形),本基金将进行首次收益分配;在首次收益分配后,当超额收益率大于0.3%时(不包含等于0.3%的情形),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7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未满足分红条件,不参与本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533;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或“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加交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鹏华基金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2、适用的基金范围

3、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26年08月07日起,具体结束时间以本公司或交通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4、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的基金,将按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原申购费率1折进行优惠,申购费率按照每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2)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交通银行的相关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5、重要提示

(1)上述适用的基金优惠前的费率标准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2)交通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鹏华基金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7日

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I类基金份额恢复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6年08月0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08月10日起恢复办理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自2025年06月06日起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限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暂无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7日

鹏华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458号文注册,鹏华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6年7月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6年8月7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现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26年8月11日。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及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26年6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7日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I类基金份额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6年08月0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08月10日起恢复办理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自2025年06月06日起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限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暂无累计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