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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2026-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2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新疆新设子公司“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投资标的1)实施“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投资标的2)建设。

● 进展情况:1.2026年8月6日,公司分别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投资协议》。

2.目前,已完成子公司的设立、项目备案,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前期的节能评估、环评、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

●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资金风险:本次项目建设预计投资金额大,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货币资金为5.73亿元,资金缺口较大,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若未来项目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及预期,或融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项目资金的按时、足额投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会出现建设进度延迟、甚至终止等风险。

2.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设,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项目的盈利测算,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项目审批风险及建设周期延长风险:目前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尚未完成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审批进度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项目建设过程中,受设备交付、工程施工、供应链保障、天气及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建设周期延长风险。

4.市场风险: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经济效益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不足、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波动、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5.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和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新疆新设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建设,并负责项目投产后的运营,项目报批总投资74.75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一)签署相关投资协议

2026年8月6日,公司分别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投资协议》。

公司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乙方: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最终名称以企业投资备案名称为准)

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年产60万吨合成氨、100万吨尿素、60万吨高塔新型增效氮钾复合肥、40万吨高塔新型增效三元复合肥、20万吨共熔料浆法复合肥、15万吨水溶肥(粉剂)、5万吨水溶肥(液体)、2万吨改性聚天门冬氨酸盐、6万吨硫酸钾、6万吨三聚氰胺、30万吨生物有机肥料、4000Nm3/h电解水制氢。(最终以通过规划核准/备案、能评、环评、安评、水资源论证、危化品许可等审批结果为准,本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分期验收投产)。

4.项目投资金额:拟投资74.75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不代表投资承诺。

5.项目初步拟选址:库尔勒上库高新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6.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同意将本项目列为重点支持项目,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2)甲方督促州直部门、库尔勒市、且末县积极落实项目所需能耗置换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煤炭消耗指标,以及盐碱地改良及新型肥料试验示范用地等各项要素保障条件,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7.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8.其他事项

双方确认,本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备忘录、会议纪要为本协议附件,均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双方均有义务推动备忘录、会议纪要内所有项目和工作内容的落地,确保项目高效实施。

公司与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乙方: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建设内容同上。

(2)项目公司: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期限: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且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两年。若因市场、政策变化,乙方可适当调整上述投资项目和建设规模等内容。

3.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拟选址位于库尔勒市上库石化工产业园区,计划占地约1680亩(四至、实际面积、出让年限以及用地性质,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在乙方按土地出让规定提供资料及缴纳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甲方保证提供满足施工条件的净地使用权,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确保在乙方项目投产前提供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包括供水供电、排水、道路、通讯、通天然气等,不含企业专用基础配套设施,其容量、压力、稳定性等应完全满足项目设计,上述基础设施的供应标准,以满足经双方共同确认的项目规划设计文件中载明的需求为准。项目用地达到“七通一平一无”,以满足乙方项目进场施工要求。

(2)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后为本项目落实所需能耗置换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煤炭消耗指标,若因指标原因导致项目无法获得环评/能评等批复,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要积极谋划不同路径下的碳排放替代方案,通过优化绿氢、绿电使用,提升设备能效,尽最大可能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在此基础上,甲方积极挖潜,保障该项目其余碳替代指标。

(4)项目建设预留用地。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生效后3年内,在园区内为乙方预留约500亩建设用地(以下简称“预留用地”),作为本项目后期的建设用地。预留用地的位置应紧邻本项目或在同等交通便利条件下,本项目整体(含预留用地)的投资强度、税收等按整体项目统一核算,具体事项由双方按规定另行协商确定。

(5)库尔勒盐碱地改良及新型肥料试验示范用地。由甲方提供不少于5000亩后备耕地,仅限用于乙方盐碱地改良及新型肥料研发试验示范用途,如乙方中途停止使用或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具体事项另行签订后备耕地租赁开发协议,以协议为准。政府帮助协调前期手续办理及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6)人才住房用地支持。甲方支持乙方项目公司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年内,在库尔勒市区或园区生活配套区内,依法出让约50亩住宅用地给乙方,用于建设企业人才公寓/职工集资房,土地出让金按规定收取。具体用地取得方式及条件按届时政策执行。乙方建设的人才公寓/职工集资房,仅限乙方在职员工自住。甲方负责协调该地块的水、电、气、暖及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接入,并协调教育、医疗等资源向该居住区倾斜。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项目规划设计前,园区规划建设局、自然资源局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在规划要求的指导下进行项目设计。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建设内容将根据实际市场调研及可行性情况确定,若变更项目建设内容需提前与甲方协商。

(2)乙方须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的项目投入产出效益标准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强度按园区规定执行,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经济技术指标(以实际取得的规划条件为准)。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乙方应按规定程序报批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防护、水资源论证等,经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并按批复的工艺及规模要求组织建设、设备安装和生产。乙方在符合开工条件的情况下2年仍未动工建设,甲方有权按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6.本协议权利的终止

(1)在本协议签署后,未经其他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其应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或者终止其他方依据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

(2)乙方因审批未获批、政策无法兑现、供地/配套逾期、成本或市场重大变化因素等影响,可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并不需要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其他约定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包括与巴州政府)形成的备忘录、会议纪要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有义务推动备忘录、会议纪要内所有项目和工作内容的落地和实施。

(二)项目其他进展情况

1.完成子公司设立

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为快速推进项目实施,已完成全资子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目前,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完成实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G221469号)。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MAKF3J9G3N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6年5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茂

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园红柳路1号科创大厦21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谷物种植;油料种植;豆类种植;农副产品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项目建设其他进展:目前,已取得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完成项目备案,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前期的节能评估、环评、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

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是公司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产能布局的重要举措,旨在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对外投资建设项目与公司的主责主业紧密相关,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开始建设,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该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对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资金风险:本次项目建设预计投资金额大,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货币资金为5.73亿元,资金缺口较大,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若未来项目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及预期,或融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项目资金的按时、足额投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会出现建设进度延迟、甚至终止等风险。

2.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设,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项目的盈利测算,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项目审批风险及建设周期延长风险:目前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尚未完成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审批进度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项目建设过程中,受设备交付、工程施工、供应链保障、天气及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建设周期延长风险。

4.市场风险: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经济效益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不足、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波动、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5.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