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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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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版)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的情况确认“银行存款”“库存股”和“资本公积”;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期的解除限售比例将取得的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结转解除限售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

2、预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0.00万股。按照草案公布前一交易日的收盘数据预测算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479.80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假设2026年10月授予,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2026年至2029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案例解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参照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由于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不能归属,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布莱克一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2)归属日前

公司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期的归属比例将取得的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3)可归属日之后会计处理

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归属日

在归属日,如果达到归属条件,可以归属,结转归属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归属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

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6年8月7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①标的股价:44.33元/股(2026年8月7日收盘价,假设为授予日收盘价);

②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之日至每期可归属日的期限);

③历史波动率:40.4217%、40.9532%、38.9535%(分别采用申万仪器仪表指数一一指数代码:850731.SL最近1年、2年、3年的年化波动率);

④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⑤股息率:1.08%(公司近一年股息率)。

2、预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0.00万股。按照草案公布前一交易日的收盘数据预测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481.06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假设公司2026年10月授予,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且在各归属期内全部权益归属,则2026年至2029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3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55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792股,占公司目前A股股本总额的0.0835%。

●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5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61,792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0.408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9.2188万股,合计179.6269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97%。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59元/股。

5、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6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5人。

6、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后续并购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A+、A、A-、N五个等级,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事业合伙人: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企业合伙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70.408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109.21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格为23.59元/股。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6、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了70.4081万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共计解除限售214,692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届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61,792股。同意公司按照《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计55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792股。

(三)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处理,详见公司《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6月13日

(二)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

(三)解除限售数量:161,792股

(四)解除限售人数:55人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上述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可能会存在因四舍五入或少量零碎股等影响,最终可解除限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数量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243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但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根据其个人考核结果解除限售13,750股,剩余14,406股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A-”,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60%,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N”,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0%,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5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及以上,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计55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792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件成就的具体内容符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33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1.33元/股调整为20.93元/股,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3.19元/股调整为22.7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70.408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109.21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格为23.59元/股。同时,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6、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3,874,41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20,000股后的股本数193,354,41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的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0.40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21.33-0.40=20.9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23.19-0.40=22.79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符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39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任命联席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公司联席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王悦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任命孙宁霄先生担任公司联席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宁霄先生现任公司子公司北京普源耐数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示波验证事业部总裁及解决方案事业部总裁、副总经理等重要职务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此次任命后,孙宁霄先生将与总经理王宁先生共同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决策效率,总经理王宁先生将主要聚焦于公司的投资管理、战略布局与资本运作;联席总经理孙宁霄先生将主要聚焦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拓展与内部运营。两人将优势互补、协同合作,共同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作为一家以自研核心技术驱动的全球化电子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在通信、新能源、半导体等科技赛道深入布局。此次任命联席总经理有助于公司提升专业化分工水平、完善管理人才梯队,通过更精细的管理为股东提供可持续的经营回报。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