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6-058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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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6年8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投资额度。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万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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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统计的相关数据。
(四)投资方式
1、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6年8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6年8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金宏气体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6-059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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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588.01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0%。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6-046)。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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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将前述被放弃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了分配,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4人变更为191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同时,确定2026年7月16日为授予日,以2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1名激励对象授予5,880,100股。
在缴款验资环节,有5名激励对象选择自愿放弃全部授予股数。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1人变更为186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5,880,100股变更为5,771,000股,其中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数量为4,829,996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数量为941,004股。
除前述情况外,实际授予情况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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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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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2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6SUAA1B0208),截至2026年7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18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32,733,000.00元。其中:131名激励对象认购股份来源为前期回购的库存股,金额为人民币111,089,908.00元;56名激励对象认购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股份,金额为人民币21,643,092.00元(其中1名激励对象的认购股份来源包含前期回购的库存股及定向增发股份)。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5,771,0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股票中4,829,996股来源于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941,004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5,384,888股增加至536,325,892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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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授予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中,4,829,996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941,004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5,384,888股增加至536,325,892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向华先生本次获授120,000股,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8,087,113股增加至108,207,113股。前述情况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37.03%被动稀释至36.99%,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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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价确定,并最终确认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进行分期摊销,预计未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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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