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7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真见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7人,代表股份288,391,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8,605,520股,下同)的43.640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1,438,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88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6,95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1%。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54人,代表股份6,97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6,95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1%。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邢恩田律师、谢申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为满足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63.08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4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9.6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奥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顺博铝合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博销售”)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公司同意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重庆奥博的担保余额为8,499.50万元;对顺博销售的担保余额为87,512.00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奥博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4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增潮
注册资本:30,500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工业园区机械园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销售:铝、铝合金、镁合金板带材料;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系列铝、铝合金、镁合金板、带材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销售:铝塑复合压力管、铝制品、镁制品;金属材料批发、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重庆奥博100%股份
被担保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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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顺博销售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顺博铝合金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7月5日
法定代表人:王真见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古圣路6号(自主承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顺博销售100%股份
被担保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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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3,000万元
保证担保范围: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重庆顺博铝合金销售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14,000万元
保证担保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630,8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75,051.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49%。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