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谢立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谢立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谢立智先生于2026年8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6,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6%,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79,3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谢立智先生。
(二)本次增持实施前,谢立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7,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99%。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谢立智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谢立智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四)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
注:表中增持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所得。
三、后续增持计划
谢立智先生暂无后续增持计划,如有后续增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谢立智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谢立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