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控股股东变更为旭阳集团
1、2026年4月29日,旭阳控股与旭阳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旭阳控股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3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0%)转让给旭阳集团,转让价格为17.00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57,120万元;2026年6月24日完成过户,公司控股股东由旭阳控股变更为旭阳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杨雪岗先生。2026年7月,旭阳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增持1,275.6万股(占5.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旭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比例分别为20%、9.32%,合计共持有6,795.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2%。
(二)投资建设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
1、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6年3月2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为丰富公司负极材料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河北省邢台市建设1,000吨/年多孔碳项目、在内蒙古包头市建设2,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形成“多孔碳-硅碳负极材料”产业链,两个项目总投资规模约5.48亿元,将分步建设、分期投产。
(三)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及注销公司邢台分公司
1、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及注销公司邢台分公司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12月份完成邢台新能源的收购,为优化公司组织架构,邢台新能源吸收合并其子公司邢台旭阳材料新科技有限公司,并注销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2026年3月4日公司邢台分公司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2026年6月30日,邢台旭阳材料新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旭阳控股增资公司子公司翔福新能源
1、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1月2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旭阳控股拟为子公司翔福新能源增资68,000万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了进展公告,翔福新能源已就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翔福新能源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63.30%,旭阳控股持股比例为36.70%。
(五)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3月2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融资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统称“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2026年度上述新增融资额度30亿元提供担保,即2026年度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相应新增30亿元。同时,拟为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履行合同、投标等业务履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5亿元,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出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
2、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3月2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邢台新能源和包头硅碳分别确定1,000吨/年多孔碳项目的EPC总承包商为旭阳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众联盛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合同执行暂估价(成本+酬金)1.2亿元(含税);2,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EPC总承包商为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执行暂估价(成本+酬金)3亿元(含税)。
3、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确定20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成品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商为旭阳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执行暂估价(成本+酬金)2.2亿元(含税)。
4、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程设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确定20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10万吨项目的工程设计服务商为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双方于2026年4月28日签署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费总价2,550万元(含税)。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6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亚男、陆继刚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张英伟、王志、韩勤亮、杨路、魏伟、宋万良、尹天长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分别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侯旭志先生、翁继先生6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届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关于提名张英伟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2关于提名韩勤亮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3关于提名杨路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4关于提名尹天长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5关于提名侯旭志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6关于提名翁继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全部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志先生、陆继刚先生、张亚男女士3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亚男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届满。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先生、陆继刚先生、张亚男女士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1关于提名王志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2关于提名陆继刚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3关于提名张亚男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支持,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12亿元借款额度,包括分别向公司、子公司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9亿元、1亿元、2亿元的额度,借款期限2年,期限内借款额度循环使用,借款利率4.45%,均未设定担保。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旭阳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署负极材料项目部分工程总承包、脱硫净化系统采购施工合同等,各合同总价款暂估合计12,428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下午15:00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4.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分别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侯旭志先生、翁继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志先生、陆继刚先生、张亚男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亚男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王志先生、陆继刚先生、张亚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亦不存在在公司连续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3.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换届完成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宋万良先生(已退休)、董事魏伟任期届满不再连任,公司对其多年来的勤勉履职、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致以最诚挚的感谢与敬意,同时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期内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英伟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二)工作简历及兼职情况:曾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萍乡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凌源旭阳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旭阳伟山工程(海南)有限公司董事,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三)张英伟先生除上述(二)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英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4.23万股。
(五)张英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六)张英伟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张英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韩勤亮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
(二)工作简历及兼职情况:曾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三)韩勤亮先生除上述(二)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勤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4.23万股。
(五)韩勤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六)韩勤亮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韩勤亮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路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化学工程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二)工作简历及兼职情况:曾任旭阳营销有限公司市场研究部副经理,北京旭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旭阳营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旭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卡博特旭阳化工(邢台)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三)杨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雪岗先生之子,及除上述(二)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路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
(五)杨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六)杨路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杨路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尹天长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二)工作简历及兼职情况:曾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运输管理部总经理、焦炭事业部总经理;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定州天鹭总经理;河北中煤旭阳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邢台旭阳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邢台旭阳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邢台旭阳氢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邢台旭阳绿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卡博特旭阳化工(邢台)有限公司董事,旭阳晨晰(邢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尹天长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天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43.58万股。
(五)尹天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六)尹天长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尹天长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侯旭志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二)工作简历及兼职情况:曾任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供应链高级经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三)侯旭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旭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8.27万股。
(五)侯旭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六)侯旭志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侯旭志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翁继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环境工程学士,工程师。
(二)工作简历及兼职情况:曾任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旭阳营销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三)翁继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继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8.27万股。
(五)翁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六)翁继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翁继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志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二)工作简历及兼职情况:曾任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副研究员、项目研究员,现为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固废资源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环保联合会固危废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硅材料绿色制造专委会主任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王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五)王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六)王志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王志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陆继刚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法学博士,执业律师。
(二)工作简历及兼职情况:曾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珍宝岛集团法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为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陆继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继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五)陆继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六)陆继刚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陆继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亚男女士简历
(一)教育背景:会计学博士。
(二)工作简历及兼职情况:曾任香港城市大学研究助理、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专硕中心主任、数智会计信息化系副主任、博士生副导师和硕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69.SH)独立董事。
(三)张亚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亚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五)张亚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六)张亚男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张亚男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将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12亿元借款额度,包括分别向公司、子公司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新能源”)、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借款9亿元、1亿元、2亿元额度,借款期限2年,期限内借款额度循环使用,借款利率4.45%,均未设定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是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3.公司于 2026 年8月 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杨雪岗
4.主营业务:从事投资控股及其附属公司的焦炭、焦化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5.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2号楼1至10层101
6.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66.17 亿元,净资产 116.14亿元,收入 0 亿元,净利润4.43亿元;
7.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8.交易对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 出借方: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 公司、邢台新能源、翔福新能源最高借款本金额度分别为9亿元、1亿元、2亿元。
3.借款额度使用期限:自2026年8月7日起至2028年8月6日止。
4.借款用途: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对外投资。
5.借款利率:年利率 4.45%,每一笔借款的利息自借款到达借款方账户之日起至实际清偿该笔借款之日止,按日计息,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四、交易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向控股股东借款有利于保持公司现金流稳定,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充足资金,并有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利率参考了公司及控股股东同期融资成本,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3,222万元,其中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本息合计16,189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8月 8 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经招标遴选,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确定与关联方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旭阳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署负极材料二期10万吨/年前端项目部分工程总承包、脱硫净化系统采购施工合同等,各合同总价款暂估合计12,428万元(含税)。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3.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9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汤明伟
3.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及管理服务等
4.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5号万象天成商务广场2-2001
5.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86,393.93万元,净资产74,535.80万元;收入90,047.77万元,净利润2,512.24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由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为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7.交易对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旭阳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郭晓波
3.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等
4.住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东汪镇龙泉大街1100号316室
5.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25,160.35万元,净资产50,266.15万元;收入56,167.88万元,净利润1,965.77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由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为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7.交易对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二期10万吨/年前端部分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1.发包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旭阳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及规模:二期10万吨/年前端项目原料预处理装置、辅料处理装置、综合仓库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3.合同执行暂估价(成本+酬金):9,500万元(含税)。
4.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5.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采购及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6.项目投资由承包人统筹把控,以双方确认的投资目标(暂估价9,500万元)为执行基准;承包人负责做好投资全过程管控,若因自身实施、管理原因造成投资超出既定目标,相关超支费用由承包人负责;非承包人原因引发的投资超支,双方按实协商解决。
7.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发包人所属上市公司的有权机构审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第三组石墨化炉烟气脱硫净化系统采购合同
1.甲方:河北润安贸易有限公司(石墨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指定采购主体)
乙方: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业主方: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标的物名称:第三组石墨化炉烟气脱硫净化系统
3.合同金额:938万元(含税)
4.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发货前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金额的6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余10%质保金自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或货到交货地点18个月(以先到为准)后无息支付。
5.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责任:标的物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交付业主方使用签收之前,由乙方负责。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业主方所属上市公司的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三)预碳化烟气脱硫净化系统设备采购施工合同
1.甲方:河北润安贸易有限公司(第二个5万吨前端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指定采购主体)
乙方: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业主方: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标的物名称:预碳化烟气脱硫净化系统
3.合同金额:1,060万元(含税)
4.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发货前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金额的60%;设备到场、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余10%质保金自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或货到交货地点18个月(以先到为准)后无息支付。
5.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责任:标的物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交付业主方使用签收之前,由乙方负责。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业主方所属上市公司的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四)预碳化烟气脱硫净化系统改造项目采购施工合同
1.甲方:河北润安贸易有限公司(第一个5万吨前端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指定采购主体)
乙方: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业主方: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标的物名称:5万吨前端预碳化烟气脱硫净化系统改造项目
3.合同金额:930万元(含税)
4.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发货前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金额的6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余10%质保金自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或货到交货地点18个月(以先到为准)后无息支付。
5.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责任:标的物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交付业主方使用签收之前,由乙方负责。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业主方所属上市公司的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四、交易定价依据、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规则、行业惯例,经招标遴选确定项目工程设计方,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3,222万元,其中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本息合计16,189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25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19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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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6年08月0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3、提案1.00、2.00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3.00、4.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在2026年08月20日 17:00前送达公司资本市场部。
2、登记时间:2026年08月20日 (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市场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04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政编码:10007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722821,联系传真:010-63722131
电子邮箱:bhny_2018@126.com,联系人:侯旭志、刘畅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计下午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0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5”,投票简称为“滨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8月2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8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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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