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编号: 临2026-027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3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6-026号)。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已对涉及到的内部控制流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进行全面自查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和公司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信息披露不及时。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3.33亿元,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10.73%,公司迟至2026年6月29日进行补充披露。
整改措施:
(1)进一步规范公司诉讼、仲裁案件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各类涉诉涉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已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并下发《关于规范公司诉讼仲裁案件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由公司法律合规部对各单位案件上报情况进行常态化核查与督导;对未按规定时限上报、漏报、瞒报案件信息,或上报信息虚假、有误、不完整的,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严肃追责问责。
(2)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全面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工作。结合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证券部专门编制并下发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清单》,对公司及子公司班子成员、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财务、投资、采购、销售、法律等管理岗位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整改工作总结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整改工作,经过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内部管理上仍有欠缺,基础信息质量仍需进一步夯实,部门间协同仍需进一步加强。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