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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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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56 公司简称:寒武纪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6-027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4号),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寒武纪”)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3,806,04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1,911,686.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621,676.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9,290,009.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6日到账,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9号)。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69号),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334,94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95.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5,327,168.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2,171,304.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3,155,863.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6日到账,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9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对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3年4月1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向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寒武纪”)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0,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进行增资。2023年6月21日公司会同上海寒武纪、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由69,973.68万元调整到44,973.68万元,调减的25,000万元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对“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投资结构明细进行调整;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作为“面向新兴应用场景的通用智能处理器技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新增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寒武纪深圳分公司”)作为“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实施主体。该议案已于2024年11月1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1月15日,公司会同上海寒武纪、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会同上海寒武纪、上海寒武纪深圳分公司、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该议案,公司已办理销户手续,注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南路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下辖网点。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大道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下辖网点。

(二)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对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5年9月3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上海寒武纪深圳分公司、安徽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寒武纪”)、寒武纪(西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寒武纪”)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大模型的芯片平台项目”、“面向大模型的软件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进行增资,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寒武纪进行增资,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西安寒武纪进行增资。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5年11月21日,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上海寒武纪、上海寒武纪深圳分公司、安徽寒武纪、西安寒武纪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知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下辖网点。

注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辖网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产生的经济效益,说明如下:“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基于先进工艺平台研发高能效的智能芯片,并研发相应配套的基础系统软件;“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内容包括建设稳定集成电路工艺制程下的芯片设计平台,开展不同算力档位的高集成度智能SoC芯片研发,并研发配套的基础系统软件;“面向新兴应用场景的通用智能处理器技术研发项目”内容包括研发面向新兴场景的智能指令集、处理器微体系结构、处理器功能和性能模拟器、软件工具链等。以上项目均为研发性质,旨在加强公司研发投入,持续迭代核心技术,加速推动智能芯片升级,提高芯片能效,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优势及产品竞争力,间接提高公司效益,无法单独核算。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产生的经济效益,说明如下:面向大模型的芯片平台项目与面向大模型的软件平台项目均为研发项目,旨在加强公司研发投入,持续迭代核心技术,加速推动智能芯片升级,提高芯片能效,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优势及产品竞争力,间接提高公司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及其深圳分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人员薪酬等),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截至2026年6月30日,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及面向新兴应用场景的通用智能处理器技术研发项目累计需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4,896.8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以自筹资金实际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14,896.82万元。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由69,973.68万元调整到44,973.68万元,调减的25,000万元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1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上海寒武纪、上海寒武纪深圳分公司、安徽寒武纪、西安寒武纪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人员薪酬等),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截至2026年6月30日,面向大模型的芯片平台项目及面向大模型的软件平台项目累计需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8,436.8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以自筹资金实际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7,236.38万元。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上海寒武纪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2025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期间可以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期间可以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报告期末,该笔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549.1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节余资金金额”为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金额。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附件1: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由69,973.68万元调整到44,973.68万元,调减的25,000万元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1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附件2: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6-028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亦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