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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6-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星建造”)为原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2,179.6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诉讼事项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建星建造与广东省勃诚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广东省勃诚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建星建造

被告一:广东省勃诚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二:广东省勃诚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3、案号

(2026)粤 0404 民初 6082 号

4、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5、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返还工程款21,796,282.08元;

(2)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占用期间利息(以21,796,282.08元为基数,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当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1年期报价利率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至付清之日止);

(3)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