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ST瀚川 公告编号:2026-04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75,878,3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5,419,344股,不享有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昌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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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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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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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和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剑、梁丽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及《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ST瀚川 公告编号:2026-04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2日及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419,344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419,344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5,878,324股减少至170,458,98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75,878,324元减少至人民币170,458,98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3日及202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务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即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9月21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819001-60163
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邮件封面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