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6-07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8月7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洪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一)《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和紫光西部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西数”)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抢抓智算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和深化海外市场布局,根据业务规划和资金需求,公司同意新华三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信息”)和紫光西数分别为下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新华三信息为新华三的全资子公司H3C TECHNOLOGIES PTE. LTD.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2、同意紫光西数为其全资子公司优特技术(香港)有限公司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港币的担保。
此外,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为新华三的全资子公司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截至目前相关担保文件未签署,此项担保未生效,担保额度将不再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以来富国商通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富国保理”)作为保理方,为紫光晓通自思科(中国)有限公司、思科(中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思科”)采购货物所产生的由思科享有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服务;为支持子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获得更好的账期,公司为紫光晓通思科业务向富国保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鉴于根据实际情况所需,上述保理服务合作方拟由富国保理变更为美国富国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富国银行”),公司同意为紫光晓通向富国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及所有罚金、损害赔偿金、佣金、费用和其他支出和所有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相关成本和费用(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担保期间自本次担保文件签署之后5年期间产生的最后一笔债务的最终到期日后满5年之日终止。原于2025年12月3日签署的公司为紫光晓通向富国保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厂商授信担保文件项下的已发生且于本次担保文件签署之日尚未清偿的“被担保债务”,继续作为本次担保文件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并受本次担保文件条款的约束),由本次担保承接,承接后的被担保债务总额不超过本次担保文件的担保限额。
待本次担保文件签署生效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紫光晓通向富国保理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厂商授信额度担保相应终止。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晓通向思科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鉴于担保文件未签署,此项担保未生效,担保额度将不再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逐项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如下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六、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8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6-08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洪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8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洪学:男,40岁,硕士;曾任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融资经理,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资金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副主任、金融事务部总经理。
王洪学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资金运营中心副主任、金融事务部总经理,王洪学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洪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洪学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6-08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事宜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8日
附件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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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及新增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将同步进行调整。
附件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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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6-08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H3C TECHNOLOGIES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华三”)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重要的海外全资子公司,根据新华三海外发展规划以及新加坡华三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新华三国内全资子公司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信息”)拟为新加坡华三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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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特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特香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西部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西数”)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美国西部数据和闪迪品牌存储产品分销业务。为进一步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子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紫光西数拟为优特香港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港币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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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为新华三的全资子公司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截至目前相关担保文件未签署,此项担保未生效,担保额度将不再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H3C TECHNOLOGIES PTE. LTD.
新加坡华三是新华三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8日,注册资本:13.30万新加坡元,住所:111 Somerset Road #11-21, TripleOne Somerset, Singapore 238164,主要从事ICT产品销售与服务等。截至目前,该公司无对外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423.79万新加坡元,负债总额为1,815.24万新加坡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88.15万新加坡元),净资产为608.54万新加坡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6,767.61万新加坡元,利润总额为688.52万新加坡元,净利润为571.90万新加坡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525.62万新加坡元,负债总额为1,598.59万新加坡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54.87万新加坡元),净资产为927.03万新加坡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835.37万新加坡元,利润总额为393.93万新加坡元,净利润为318.49万新加坡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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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特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优特香港是紫光西数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住所:1/F, XIU PING COMMERCIAL BUILDING, 104 JERVOIS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SAR,主要从事存储产品分销业务等。截至目前,该公司无对外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06,646.35万元,负债总额为100,508.82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0,508.82万元),净资产为6,137.53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0,223.37万元,利润总额为3,009.21万元,净利润为2,678.79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30,811.16万元,负债总额为224,179.75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4,179.75万元),净资产为6,631.41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4,483.38万元,利润总额为721.22万元,净利润为602.22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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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的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担保事项的具体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为抢抓智算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深化公司海外市场布局,进一步扩大海外业务规模和品牌影响力,新加坡华三和优特香港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以支持海外业务的快速发展。
本次担保事项基于新加坡华三和优特香港的业务规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公司整体海外业务发展、提升综合交付能力和供应链的稳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新加坡华三、优特香港市场环境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子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824,314万元及284,1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4.53%。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00,314万元及250,6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0.35%。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5,314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1.74%;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000万元及247,900万美元,占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7.37%;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加坡华三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优特香港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8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6-08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以来富国商通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富国保理”)作为保理方,为紫光晓通自思科(中国)有限公司、思科(中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思科”)采购货物所产生的由思科享有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服务;为支持子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获得更好的账期,公司为紫光晓通思科业务向富国保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鉴于根据实际情况所需,上述保理服务合作方拟由富国保理变更为美国富国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富国银行”),公司拟为紫光晓通向富国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及所有罚金、损害赔偿金、佣金、费用和其他支出和所有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相关成本和费用(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担保期间自本次担保文件签署之后5年期间产生的最后一笔债务的最终到期日后满5年之日终止。原于2025年12月3日签署的公司为紫光晓通向富国保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厂商授信担保文件项下的已发生且于本次担保文件签署之日尚未清偿的“被担保债务”,继续作为本次担保文件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并受本次担保文件条款的约束),由本次担保承接,承接后的被担保债务总额不超过本次担保文件的担保限额。
待本次担保文件签署生效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紫光晓通向富国保理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厂商授信额度担保相应终止。
此外,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晓通向思科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鉴于担保文件未签署,此项担保未生效,担保额度将不再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紫光晓通为苏州紫光数码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等。截至目前,该公司无对外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6,969.33万元,负债总额为60,771.53万元(银行贷款2,502.2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0,771.53万元),净资产为6,197.8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08,552.70万元,利润总额为3,284.35万元,净利润为2,212.19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1,429.71万元,负债总额为83,196.78万元(银行贷款7,027.2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3,196.78万元),净资产为8,232.93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60,737.99万元,利润总额为2,713.51万元,净利润为2,035.13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权人:美国富国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以及所有罚金、损害赔偿金、佣金、费用和其他支出和所有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保管费、保险费、审计费等)和其他相关成本和费用
6、担保期限:自本次担保文件签署之后5年期间产生的最后一笔债务的最终到期日后满5 年之日终止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晓通是苏州紫光数码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其公司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本次为紫光晓通提供担保,有助于其继续享有较好的厂商授信额度和账期,有助于其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晓通市场环境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加之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紫光晓通控股股东苏州紫光数码将就本次担保向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紫光晓通另一股东天津明盛佳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824,314万元及284,1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4.53%。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00,314万元及250,6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0.35%。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5,314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1.74%;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000万元及247,900万美元,占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7.37%;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紫光晓通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8日
股票代码:000938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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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等公告。
以上提案中,提案2需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19日、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刁月霞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diaoyx@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股东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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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6-08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118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涛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558名,代表股份数1,082,901,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6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股份数801,457,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2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554名,代表股份数281,443,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4%。
9、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的李静和刘伟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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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中,提案四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800,870,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0%)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提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为282,030,604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刘伟东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