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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6-37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被否决的提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平先生主持。会议于2026年8月7日下午2:00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69号禧玥酒店38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8,904,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83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9,239,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0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665,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95%。

注: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日,公司总股本为763,440,33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6,219,875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7,220,458股。

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四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1.01 《关于选举谢建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林栋梁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黄灿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周凤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中的1.01子议案表决情况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8,772,39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286,91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821%。

谢建平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谢建平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中的1.02子议案表决情况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8,724,1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238,61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199%。

林栋梁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林栋梁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中的1.03子议案表决情况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8,724,10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238,6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199%。

黄灿文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黄灿文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中的1.04子议案表决情况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8,723,997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238,51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193%。

周凤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周凤女士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三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01 《关于选举姚立杰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许劲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周立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中的2.01子议案表决情况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8,723,98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238,497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192%。

姚立杰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姚立杰女士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议案中的2.02子议案表决情况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8,724,03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238,54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195%。

许劲生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许劲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议案中的3.03子议案表决情况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8,760,38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274,89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68%。

周立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股东(包括股东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周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雪妮、徐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