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6-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55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8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59元/股,最低价为24.8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434,821.2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