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95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2026年8月7日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255.50万份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34人
根据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6年6月2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5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6年7月8日,公司公告了《福莱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6年7月15日披露了《福莱新材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6年7月14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255.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7.16元/份。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6年8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34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5.50万份。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6年7月14日
2、授予数量:255.50万份
3、授予人数:34人
4、行权价格:27.16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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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拟分为两类,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类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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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扣非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扣非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扣非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类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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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扣非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扣非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扣非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3、“柔性传感器项目销售额”指柔性传感部门完成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相关柔性传感器产品不含税销售额,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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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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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相应的股票期权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的股票期权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的安排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关于实际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6年8月7日,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登记数量:255.50万份
2、期权代码:1000001102、1000001103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8月7日
五、本次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授予的255.50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627.84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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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权日各参数取值、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