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6-04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期权简称:八菱JLC4
2.期权代码:037983
3.预留授权日:2026年7月30日
4.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8月7日
5.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50万份
6.预留授予登记人数:57人
7.行权价格:6.25元/份
8.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激励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合计1,000万份,分两批次实施授予,具体安排如下:
1.首次授予:2025年8月11日,公司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5%;
2.预留授予:2026年7月30日,公司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1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5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5%。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6.5元/份,后续根据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进行了两次调整,当前行权价格调整为6.25元/份,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一致。
(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2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分别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同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7月24日至8月2日,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8月5日,公司对外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正式批准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授予股票期权、办理登记注销等全部相关事宜。
4.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权益,董事会依据股东会授权,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5人调整为143人;同时确定以2025年8月11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4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同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5年9月18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43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50万份,行权价格为6.5元/份。2025年9月19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原6.5元/份相应调整为6.3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同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决定将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3元/份调整为6.25元/份。同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决定对其尚未行权的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全部注销。2026年5月20日,上述2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3人减至142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850万份变更为848万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同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7月30日为预留授权日,向5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5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2026年7月20日至7月29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于2026年7月31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时,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授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6年8月7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50万份,授予激励对象57人,行权价格为6.25元/份。
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授权日:2026年7月30日
3.授予数量:150万份
4.授予人数:57人,全部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的董事、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业务)骨干,具体分配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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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对象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行权价格:6.25元/份
自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拆股、缩股、配股或现金分红等事项,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2026年7月30日起的12个月和24个月。
3. 禁止行权窗口期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即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约定的行权安排实施行权,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禁止行权期间。
若后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4. 行权安排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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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完成对应年度考核且行权条件成就后,可在相应行权期内办理行权手续。逾期未行权的,对应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统一注销,不得顺延至下一行权期。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对应批次股票期权全部失效,由公司统一注销,不得递延至后续行权期。
(三)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各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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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本业绩考核目标仅作为期权行权约束条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与盈利承诺。
行权期内,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则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行权的比例(X);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标准
股票期权行权与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依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届时,公司将根据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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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数量×当期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当期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Y)。若公司业绩未达标或个人考核未达到行权标准,对应当期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数量,与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权日)》完全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 期权简称:八菱JLC4
2. 期权代码:037983
3. 授予登记数量:150万份
4. 授予登记人数:57人
5. 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8月7日
五、本次预留授予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会计核算。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将在期权等待期内的各资产负债表日,结合激励对象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最新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期权数量,分期将相应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公司成本费用及资本公积。
本次15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对应的激励成本,预计于2026年至2028年分期摊销并计入经营性损益,具体摊销金额以公司后续审计数据为准。各年度摊销金额预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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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仅为成本预估,最终会计成本受授权日股价、行权价格、实际行权或注销期权份数等多重因素影响,对公司净利润的实际影响以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本次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将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对各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稀释效应,但整体影响可控。从长期来看,本次股权激励有助于绑定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稳定核心团队、激发员工积极性,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与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增厚公司长期价值与股东回报。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