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35 公司简称:德邦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224.00万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789,927股后的股本141,450,073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4,145,007.30元(含税)。
综上,2026年度中期公司合计拟分红金额14,145,007.30元,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78%。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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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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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6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解海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到会人数为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以记名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半年度评估报告全面地反映了2026年半年度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6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与营业收入、业绩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2,2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789,927股后的股本为141,450,073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4,145,007.3元(含税)。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五)审议通过《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2026 年 6 月,公司与广西蓝珀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珀半导体”)全体股东签署收购协议,以现金收购股权结合增资的方式取得其52.7273%股权;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同年7月办结,公司获得蓝珀半导体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蓝珀半导体主营激光解键合型临时键合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产品面向半导体前道超薄晶圆处理工序,可适配 IGBT、LED、MEMS、3D NAND 闪存、HBM、扇出型封装等各类高端半导体器件生产,契合业内主流工艺规范,市场适配度与产品竞争力突出。
公司拟质押直接持有的蓝珀半导体52.7273%的股权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1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直接支付收购蓝珀半导体股权的对价款及相关税费或置换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蓝珀半导体股权收购价款及相关税费。该并购贷款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以及贷款条件等具体内容以银行批复和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42)。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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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 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 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 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 股 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 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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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8月21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dbkj@darbond.com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邮编:265618
电话:0535-3467732
传真:0535-3469923
邮箱:dbkj@darbond.com
联系人:于杰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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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1527号文《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4,002.7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52,543,951.12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483,248.88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135,894,306.5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04,132,893.44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35902385410508的人民币账户内,并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永证验字(2022)第21002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述直接支付发行费用包括主承销商在划入公司账户前已扣除的承销及保荐费,以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并予以置换的发行费用。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包括募投项目投入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以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部分款项(如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23,988,751.29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董事会上述审批范围内,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的开户行进行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变更为“德邦半导体材料研发与生产(华南)基地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德邦界面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邦”),项目总投资金额23,049.54万元,拟使用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6,236.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用于新项目。通过新项目的实施,公司有望实现多方面关键效果:一是摆脱租赁场地依赖,提升生产稳定性以及生产效率与质量,为生产优化和研发提供稳定硬件载体;二是支撑产能扩张,助力公司达成营收增长目标;三是承接集团南方基地战略,依托深圳政策与产业优势,对接核心客户、优化供应链并吸引高端人才;四是巩固导热界面材料领域竞争优势,保障订单响应、推动产品升级,巩固国产替代地位并助力细分市场拓展。
新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将由深圳德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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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55,265.72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14,521,708.36元。
为积极回报全体投资者,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财务水平,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2,2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789,927股后的股本为141,450,073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4,145,007.3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4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15.29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排除有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拟实施减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若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7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解海华先生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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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良性、稳健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400万元(含)。
2、回购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4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5.2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08,17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2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5.2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4,08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不高于人民币115.29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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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44,609.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0,062.86万元,流动资产180,739.73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4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0.70%、1.00%、1.33%。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2,400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9.44%,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除因股权激励归属获得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问询,回复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排除有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拟实施减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解海华先生系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2026年7月31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提议人解海华先生除因股权激励归属获得公司股份外,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将投赞成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未能如期实施该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若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