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德耐尔撤回北交所上市申请材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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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德耐尔撤回北交所上市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耐尔”)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和《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德耐尔基于其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考虑,决定终止本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相关工作,并撤回前期已向北交所报送的上市申请材料。
二、德耐尔上市申请及受理情况
德耐尔于2024年12月30日向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41200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德耐尔申报北交所获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德耐尔16.67%的股份。目前德耐尔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稳定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德耐尔本次撤回北交所上市申请,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