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2026-01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0,819,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蔡方伟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6-01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相关情况如下: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7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家兵,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龚文昌,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4万元(含增值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含增值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与有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并向管理层、财务部等了解情况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人员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及质量管理制度、工作方案、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实施审计工作,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2026-01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6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66,329.11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27,634,238.28元,2026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199,237.75元,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0,292,917.64元。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可供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0,292,917.64元。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以公司总股本520,819,240股为基数;
(二)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081,924.0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87%;
(三)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本预案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则按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派现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6-014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7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6年7月28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方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司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2025年度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较好的独立性、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此事项。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此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此事项。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6-01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充分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等。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6年8月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九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该项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1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东
注册资本:68.40亿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2年6月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占24.3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22.36%、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6.97%、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占12.58%、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占12.08%、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9.48%、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2.21%。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宝武。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历史沿革
财务公司是中国宝武最早投资设立的金融机构,是中国宝武产融结合的起点。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接受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始终坚持“立足集团、服务集团”的经营宗旨,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成长为经营稳健、盈利稳定、资产优良、服务优秀的财务公司。多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16年荣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2014年和2016年两次荣获“年度最具创新力财务公司”,2022年荣获“年度最佳财务公司”,2025年荣获“责任鲸牛奖一一责任沟通奖”等荣誉,是财务公司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一)注册资本金和股权变化情况
成立初期,财务公司由宝钢总厂、宝钢开发公司、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等16家单位共同投资,注册资本金23,410万元人民币。1995年,注册资本金增至114,011万元人民币(含1亿美元);2005年,注册资本金减至5亿元,宝钢股份间接控股62.1%;2006年,宝钢国际、浦东国贸和宝钢运输将股权转让给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直接控股62.1%;2011年,将未分配利润6亿转增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5亿元增至11亿元;2015年,将留存收益3亿转增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11亿元增至14亿元。2019年,两家外部股东退出,2.2%股权由中国宝武受让;2020年6月,吸收合并武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4亿元增至26亿元。
2022年4月,上海银保监局批复关于调整股权结构的请示,同意武钢集团和宝钢发展将所持有的财务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宝武。2022年6月,上海银保监局批复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调整股权结构的请示,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6亿元增加至28.4亿元。
2023年4月,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批准,财务公司吸收合并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并成立马鞍山分公司,注册资本由28.4亿元(含3000万美元)变为48.4亿元(含3500万美元),股东由3家变为5家,新增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家股东。
2023年12月,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宝武财务公司吸收合并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并成立太原分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8.4亿元(含3500万美元),股东由5家变为7家,新增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家股东。
(二)管理关系调整
2016年9月,为充分发挥金融业务协同效应,集团公司下发文件,将财务公司管理关系由宝钢股份调整至华宝投资;2018年8月,宝武集团明确产业金融发展中心业务及管理体系,将财务公司管理关系调整至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业务对口产业金融发展中心。
(三)专业化整合融合
2017年下半年,启动武钢财务公司整合工作;2018年8月,集团公司常务会原则同意武钢财务公司整合方案;2020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批复财务公司吸收合并武钢财务公司,当月实现并表;2020年8月,武钢财务公司工商注销;2020年11月,财务公司名称由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月,武汉分公司开业。
2020年8月,集团公司批复马钢财务公司委托管理方案;2020年9月,财务公司正式托管马钢财务公司。
2021年9月,托管太钢财务公司,按照整合工作计划,拟于2023年底吸收合并太钢财务公司。
2023年4月,吸收合并马钢财务公司,设立马鞍山分公司。
2023年12月,吸收合并太钢财务公司,设立太原分公司。
3、经营情况
财务公司统筹推进整合融合、防控、服务创新和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圆满完成年度经营任务。2025年法人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5.93亿元,利润总额7.23亿元,净利润5.49亿元,年末资产规模711.93亿元;2026年6月末,实现营业收入6.55亿元,利润总额2.82亿元,公司坚持合规稳健经营,总体风险水平较低,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各项监管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发挥财资服务专业优势,协助集团加强资金管控:截至2025年,结算业务量23.99万亿元,票据贴现规模56.52亿元,结售汇20.32亿美元;截至2026年6月末,资产规模759.45亿元、负债总额657.40亿元,其中:吸收成员单位存款655.8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2.05亿元。根据集团管理要求,推进账户应上尽上,应连尽连,可视化管理账户数量超过5000个;现金平台覆盖成员单位600多家,归集资金余额866亿元;票据平台和票据在线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宝钢股份首家使用效果显著。紧跟集团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培育外汇业务能力:先后推出全流程外汇线上结算、线上代开信用证、境外账户可视化等产品。产业链金融服务聚焦宝武生态圈,积极发挥模板、翘板和跳板作用。
主要财务数据:
■
4、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金额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预计在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每日公司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限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时,双方均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甲方在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乙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 甲方根据乙方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2.存款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
3.信贷服务
(1)甲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乙方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为乙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参照乙方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协商确定。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甲方可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甲、乙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乙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5.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照其内部风险控制和业务审批流程对乙方在上述服务范围内提出具体服务需求的交易进行审查。
(三)双方的承诺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尽职尽责履行义务。
1.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3)甲方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乙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2.乙方承诺
(1)乙方按照本协议在甲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做好存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信息。
(3)在安全、高效且不高于同行业收费水平的前提下,乙方将重点考虑把甲方有资质经营的金融服务项目交由甲方办理。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除根据监管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或因内部管理需要向一方股东/管理机构/财务或法律顾问披露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进行透露或进行不正当使用。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乙方参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和资金管理平台,可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本次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客观公允,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2026年初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该关联人处累计存入资金为16.17亿元、累计取出资金为14.63亿元,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未超过10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43亿元,贷款余额为0亿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8月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财务公司与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2026-019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 15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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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经公司2026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股东将对议案3进行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6年08月27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办)
2.登记时间:2026年08月27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6:30。
3.登记地点: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15层
邮政编码:851414
4.会议联系方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872095
传 真:0891-6872095
联系人:王迎春、德央
5.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62”,投票简称为“西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8月2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8月2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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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两项及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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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要求,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审阅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对财务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风险评估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1992年6月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009015。财务公司注册资本68.4亿元(含3500万美元),股权结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占24.3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22.36%、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6.97%、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占12.58%、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占12.08%、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9.48%、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2.21%。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工商部门登记,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十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良好。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目标
财务公司构建起以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先进的内部控制文化为基础,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以合规梳理、稽核监督和内控评价体系为手段,以信息系统和通畅的沟通交流渠道为依托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达到内控管理的目标。确保财务公司的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实施和实现;确保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规;提高财务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各项业务稳健运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确保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二)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财务公司依照全面、审慎、有效、制衡的基本原则构建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覆盖财务公司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各层级人员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财务公司内部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做到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建立了独立于执行部门之外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部门,建立了直接向董事会和经理层报告的渠道。
(三)内部控制系统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1.控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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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理机构
(1)治理机构
财务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治理运行机制。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财务公司决策机构,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数智化管理委员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及各专业委员会制定了完备的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各治理主体均能按职责和程序履行职责。
(2)组织架构
财务公司按照内控要求,根据不相容职责分离并且相互制衡的原则,着力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架构,设置部门和岗位,确定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目前设有10个部门及3个分公司,分别是综合管理部(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信息科技部(司库运营部)、审计稽核部(纪检监督部)、经营财务部、风险合规部、公司金融部、结算运营部、金融市场部、国际业务部、直属营业部以及武汉分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太原分公司,实现了前中后台分离。
2.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季度资产配置与信贷、投资策略审查机制,定期审查与调整业务开展的风控策略,各管理与业务人员在工作中执行各项业务的管理、操作制度,对风险结果负责。
财务公司按照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明确权限,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财务公司结合实际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3.重要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存款及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投资业务、中间及表外业务。
(1)存款及结算业务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项监管法规,制定了《境内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外汇及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大额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
财务公司贷款对象为宝武集团成员单位及产业链下游客户,通过制定《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等20多项内控制度,有效规范各类融资业务运作。财务公司规定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要求,严守监管合规底线,按照监管最新要求,将金融科技融入信贷风险管理。近年来上线并不断完善的智慧风控系统,囊括了信用评级、自动数据采集、智能分析报告等功能,通过大数据及现代化技术有效监测、评估信贷风险,严格控制整体信用风险水平。
财务公司在经营层下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负责制定信贷政策及信贷审批指引,并组织贯彻实施;客户服务部门负责信贷业务贷前调查、贷后检查、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初分、贷款清收等工作;风险合规部负责信贷业务的合规性审查和授信审查,对客户服务部门报送的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结果进行审核。公司总经理负责对信贷业务的发放进行最终审批;结算运营部负责信贷资金发放。
(3)资金业务
财务公司在资金管理业务方面,制定了职责分明,分级管理,前中后台分离的资金业务管理体制。
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准备金操作规程》等基本制度规范公司资金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基本原则,遵循立足集团、服务集团的基本定位。
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管理计划,能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4)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覆盖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系列操作规程,规范各项投资业务,在确保流动性管理的基础上进行收益补充,以低风险固定收益投资为主营特色。在有价证券投资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职责分明,分级管理,前中后台分离的投资管理体系。
(5)中间及表外业务
财务公司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中间及表外业务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规范开展中间及表外业务。目前开展的中间和表外业务主要有票据承兑、委托贷款、即期和远期结售汇等。
(6)信息系统内部控制
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采用自主设计、由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信息系统平台,通过了国家三级等级保护水平验收,并定期参加复评,各信息系统功能完善,运行稳定,各软、硬件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4.信息沟通与交流
财务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机制,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构建了行之有效的信息沟通体系、规范的信息报告路线和程序。
5.内部控制监督
财务公司内部监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稽核部负责,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协助董事会独立开展工作,听取审计稽核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财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并适时指导稽核工作开展。审计稽核部是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
财务公司设立党委、纪委,并设置纪检监督部等职能部门。财务公司纪委在宝武集团党委、纪委和财务公司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围绕经营中心任务,充分依托公司治理体系和大监督体系,协助推动和监督并举,过程监督和推动机制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供了保障。
6.应急处置与预案
财务公司将风险管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制定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总预案)》《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支付结算业务应急预案》《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操作规程》《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对因经营或其他问题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设计了应急处置预案和程序,以识别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预设场景开展应急演练,预防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业务开展的连续性。
三、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能满足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制度覆盖了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主要方面和环节,在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堵塞漏洞、防止舞弊等方面得到了较为有效地执行。财务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从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排、实际实施力度和反馈效果来看是完整合理的,整体运行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711.93亿元,负债总额606.5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5.3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93亿元,利润总额7.23亿元。(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759.45亿元,负债总额657.4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2.0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55亿元,利润总额2.82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控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
(三)风险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持续加强存款管理,根据《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存款管理办法》《人民币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公司对存款单位的存款严格保密,有权拒绝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有权拒绝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冻结、扣划。财务公司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建立三级备付体系,每日对资金的供给和需求进行预测,合理安排资金头寸,满足存款单位计划内的业务用款和结算用款需求。
财务公司持续加强贷款管理,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建立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的信用风险防控机制。每月对重点客户进行跟踪,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已经开展的业务符合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要求。
五、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43亿元,贷款余额为0亿元。
2026年上半年,本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同时,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未发现其在经营资质、经营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及运行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能够保障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能够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有效化解存款风险。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七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
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及证券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门,由公司财务总监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2、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3、收集信息,重在防范。公司财务部门应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测试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并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4、定时预警,及时处置。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四条 建立存款业务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定期获取财务公司相关数据,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发生存款业务后,由领导小组根据信息资料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与年度、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第五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期间,当财务公司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同时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2、财务公司于任何财政年度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3、财务公司被中国银监会责令进行整顿;
4、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和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七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2、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3、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4、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八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处置应急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 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包括变现多余货币市场资产,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款,出售原定持有到期的证券,出售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等措施,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第四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九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 调整存款比例。
第十条 领导小组联合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 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