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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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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0 证券简称:中国铀业 公告编号:2026-038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3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过半数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邢拥国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0人(其中袁旭先生和张栋栋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袁旭先生委托邢拥国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张栋栋先生委托张绍坤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张红军先生和刘为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因素,同意将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合计约25,262.54万元用于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本事项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权责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旭先生、邢拥国先生、李成城先生、姜宏先生、张红军先生和肖林兴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2026年度与关联方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271,455.26万元,本次增加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与中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771,151.15万元。前述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三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专项审查意见;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1280 证券简称:中国铀业 公告编号:2026-039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8,820.31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25,262.54万元,自有资金3,557.77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1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181,8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9,972,724.0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7,347,332.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362,625,391.0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1-00082号)。

公司及子公司(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核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中核华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纳岭沟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2,871.26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待置换的金额为76,949.56万元,截至2025年末实际投资进度为72.33%;

注2: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二期(芒来矿段)工程,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898.77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待置换的金额为33,704.93万元,截至2025年末实际投资进度为89.53%;

注3: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七三七、七三九地浸采铀扩建工程,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042.27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待置换的金额为22,032.21万元,截至2025年末实际投资进度为77.66%;

注4: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棉花坑矿井三期工程,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037.76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待置换的金额为4,313.55万元,截至2025年末实际投资进度为72.31%;

注5: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冶综合技改项目,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382.90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待置换的金额为12,561.52万元,截至2025年末实际投资进度为40.54%;

注6:江西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54.43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待置换的金额为15,075.20万元,截至2025年末实际投资进度为79.15%;

注7:中核华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钽铌新材料项目,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3.01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待置换的金额为7,118.56万元,截至2025年末实际投资进度为96.15%。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174,100.29万元。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36,262.5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5,262.5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明确投资方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和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该等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新建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

1、项目概述

天然铀资源的储备和生产直接关系到我国国防安全与经济发展,为更好的履行“强核基石、核电粮仓”的历史定位与使命,进一步提升公司天然铀战略资源保障能力,公司子公司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拟对位于二连盆地的哈达图铀矿床进行开发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本项目为内蒙古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以下简称“哈达图项目”)必要的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为后续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条件,为我国天然铀的安全供应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设施区的综合辅助设施、动力辅助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0kV变电站以及水源井等子项和厂外工程的厂外道路、110kV供电线路和道路穿管等子项。

(5)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预计18,820.31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5,262.54万元,其余部分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项目投资估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6)项目建设期:本项目预计总建设周期为18个月。

(7)其他情况说明: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项目已完成投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用地预审。

3、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3,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邹本慧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远径二路呼和浩特如意总部基地西蒙奈伦广场一期7号楼A座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有色金属及非金属矿产资源、铀化学制品的采冶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必要性

1)缩短建设周期,为主体工程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哈达图项目所在地临近中蒙边界,冬歇期较长,每年有效施工期相对较短,因此建设时间紧迫性突出。在此背景下,公司拟将项目水、电、暖、道路等“三通一平”及综合辅助设施优先纳入配套项目实施,为主体工程创造条件。另外,配套项目的提前启动为主体工程争取了“空间”和“时间”,既避免了高峰期多单位交叉作业带来的管理混乱,也减少了因基础条件不到位造成的窝工、返工风险。

2)前置识别与化解重大风险,扫清主体工程建设障碍

配套项目的实施过程,既是基础建设过程,也是提前识别、有效应对各类重大风险的过程。项目建设涉及多个领域的外部协调和审批,外协链条长、环节多,具有不确定性。通过配套项目先行实施可提前开展相关手续办理,显著减少后续主体工程的不确定性,保障项目按既定目标稳步推进、如期落地。

3)节约投资,提升工程建设总体效率

通过将办公、供水、供暖、供电、道路等配套设施提前立项、独立建设,可为后续产能项目建设中的钻孔施工、主工艺厂房建设、主工艺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提供必要的能源动力和用水保障,可有效降低主体工程建设成本;厂外道路提前建设为建筑材料、工艺设备、原材料运输等提供便利条件等,实现工序衔接优化与资源高效配置。

4)以人为本,提升参建人员后勤保障

公司提前建设配套设施,为后期主工艺项目建设人员提供必要的水、电、暖等基础施工、生活要素,可切实提升项目参建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推进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是项目管理创新、建设效率提升和区域发展需求三者的有机结合。加快该项目立项与实施,对于保障施工进度、化解前置风险、提升效率和后勤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受到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铀矿采冶为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明确的“鼓励类产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夯实国家安全基础保障,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储备。公司利用本次超募资金建设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将为后续主体采铀工程项目提供重要支撑,属于相关政策明确鼓励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市场可行性

核能是推动全球清洁转型发展、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驱动力。全球低碳发展转型和能源危机促使各国对核电重视程度提高,加快核能建设发展,带动国际天然铀需求和价格持续上升;在我国积极有序发展核电的背景下,天然铀国内需求空间巨大,为我国天然铀产业带来巨大发展机遇。根据WNA预测,在参考情景(中案)中,到2040年,全球反应堆铀需求预计将增加至约15.05万tU,天然铀产业市场前景良好。

3)技术可行性

凭借多年积累的铀矿采冶技术和经验,公司已经成为生产规模大、效益好的矿业企业。公司充分掌握铀矿开发采冶技术,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基础,具有较强的矿山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能力和经验,本项目具备技术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且公司有充分的技术保障,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本项目有利于为后续采铀主体工程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源控制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国家天然铀战略资源保障能力。

5、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投资风险

本项目建设施工需配合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的需求进行,如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对办公、动力、供水、供电等提出新的要求,有可能会由此引起投资增加。公司将强化资金管控,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保障项目资金的合理周转与有效使用。

(2)社会环境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可能存在导致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与周边居民关系等社会环境风险问题。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公司将强化环保意识和加强环境监测,落实环保处理措施,避免排放的生活污水、噪音等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企业与周边居民的关系。

(3)国家政策影响

根据国家能源发展规划,未来将加大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利用力度,此举将会加速推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受国家能源结构政策的影响,在未来20~30年内,我国的核电将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天然铀的需求将持续增长。本项目建成后将持续为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提供配套服务,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较小。公司将在国家和产业政策的指引下,广泛收集各方信息,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率,控制运营成本,不断增强应对政策波动的能力。

(4)项目经济贡献不能单独计量的风险

本项目建设目的是为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提供配套服务,主要建设内容为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的配套设施区的综合辅助设施等,因此存在无法准确单独计量其增量利润的情形。本项目将为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提供重要支撑,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源控制能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国家天然铀战略资源保障能力的重要一环,因此具有较高的实施价值。

(二)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

1、项目概述

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来源于国家科技部“支撑能源转型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为应用示范研究类项目,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牵头,联合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联合承担。其中,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拟总投资1亿元用于铀矿快建快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本项目有助于实现“国铀一号”示范工程井场快速建设、缩短井场建设周期、提升溶氧效率,实现资源的高效快速开采,提升经济效益。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示范采区井场快速建设、浸采设备安装与调试、铀资源快速浸采及应急条件下地下水流场调控4项内容。

(5)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预计10,000.0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00.00万元。项目投资估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6)项目建设期:本项目预计总建设周期为60个月。

(7)其他情况说明: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完成本项目的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许可手续。

3、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3,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邹本慧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远径二路呼和浩特如意总部基地西蒙奈伦广场一期7号楼A座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有色金属及非金属矿产资源、铀化学制品的采冶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必要性

1)攻克国家战略资源铀煤协同开采技术难题的重要举措

铀和煤作为国家主体能源与核心战略资源,其安全高效开采是国家安全重大需求和能源稳定供给重要保障。铀煤开发面临开采工艺差异大、相互影响显著等系列问题,煤炭与共伴生能源资源一体化开发技术是2025年中国科协发布的“十大工程技术难题”之一。鄂尔多斯盆地塔然高勒地区煤炭资源与铀资源储量大,项目成果可支撑建成全球首个煤铀协同开采示范工程,实现我国该类资源安全高效绿色开发,助力国家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与“双碳”目标实现。

2)解决“国铀一号”实际生产难题,实现快建、快采的重要保障

本项目将针对当前“国铀一号”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各项技术研究,实现地浸采铀过程四维表征、井场建设周期有效缩短、溶氧效率明显提升,构建“预警-调控-评估”应急响应体系,解决复杂地质条件下铀的高效浸出难题,实现纳岭沟铀矿安全高效绿色开发。需建立一套“铀矿快建快采快退”技术,并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实现井场快速建设、资源的高效快速开采。本项目是实现“国铀一号”快建、快采的重要保障。

3)构建高效沟通机制,助力煤铀协同高效开采的现实需要

通过实施本项目,将有助于搭建项目交流沟通机制,强化跨单位、跨部门的协作沟通,助力煤铀协同高效开发。

综上所述,实施本项目是基于国家战略、资源接续、生产攻坚和开发时机的多重紧迫需求,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破解关键技术瓶颈、实现煤铀资源高效协同开发的必要举措。

(2)项目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受到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铀矿采冶为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明确的“鼓励类产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夯实国家安全基础保障,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储备。公司利用本次超募资金建设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有利于提升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破解关键技术瓶颈、实现煤铀资源高效协同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具备政策可行性。

2)市场可行性

核能是推动全球清洁转型发展、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驱动力。全球低碳发展转型和能源危机促使各国对核电重视程度提高,加快核能建设发展,带动国际天然铀需求和价格持续上升;在我国积极有序发展核电的背景下,天然铀国内需求空间巨大,为我国天然铀产业带来巨大发展机遇。根据WNA预测,在参考情景(中案)中,到2040年,全球反应堆铀需求预计将增加至约15.05万tU,天然铀产业市场前景良好。

3)技术可行性

凭借多年积累的铀矿采冶技术和经验,公司已经成为生产规模大、效益好的矿业企业。公司掌握砂岩铀矿开发核心技术,技术水平领先,科研创新实力强劲。以CO2+O2中性地浸工艺为代表的第三代地浸采铀技术已规模化工业应用,CO2+O2中性浸出工艺选择性强、生产成本低、环境友好,代表了砂岩型铀矿床地浸开采技术发展方向。公司具备实施本项目的技术基础。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且公司有充分的技术保障,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本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破解关键技术瓶颈、实现煤铀资源高效协同开发;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亦具有较强的科学价值和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5、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参研单位为铀、煤资源开采领域优势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具备深厚的技术研发与工程实践经验,能够有效解决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难题,为课题顺利实施及成果落地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项目示范区将纳入中核内蒙古矿业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现场由公司统筹,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管,项目团队配备现场工作人员并实行常驻管理,确保现场安全可控。

(2)项目经济贡献不能单独计量的风险

“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共包括六个子课题,本项目为课题6“煤铀协同安全高效绿色开采工程示范”中铀矿快建快采示范工程建设,系项目总体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存在无法准确单独计量其增量利润的情形。“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有助于促进煤炭与核能两大传统能源产业链向协同、智能、高端方向转型,具有较高的经济、技术、社会、生态效益;本项目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亦具有较高的实施价值。

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合计25,262.54万元投入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政策指引、市场环境和产业布局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源控制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国家天然铀战略资源保障能力;亦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和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管理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对象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关于审议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提交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超募资金建设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因素,同意将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合计约25,262.54万元用于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本事项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建设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用于建设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三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专项审查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1280 证券简称:中国铀业 公告编号:2026-040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已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分别于2026年1月22日、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同意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2,499,695.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2026年度与关联方中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271,455.26万元,本次增加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与中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771,151.15万元。前述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袁旭先生、邢拥国先生、李成城先生、姜宏先生、肖林兴先生和张红军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股东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股东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源旭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中核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及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各关联人之间进行额度调剂。

2、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中核集团介绍和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申彦锋

注册资本:5,9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1号

经营范围: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核能、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防、核军工、核电站、工业与民用工程(包括石油化工、能源、冶金、交通、电力、环保)的施工、总承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构件的研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化工材料、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有色金属、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力供应、售电;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医疗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医疗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末,中核集团总资产16,812.88亿元,净资产5,081.91亿元;2025年度,中核集团营业总收入2,497.73亿元,净利润215.67亿元。

关联关系:中核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核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下属企业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与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经查询,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之“(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二)定价原则

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下列顺序确定交易价格:

1、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2、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

3、关联方与独立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

4、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具体定价方式由各协议约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合理的商业或生产经营需求,符合行业结构和经营特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关于审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三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专项审查意见;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1280 证券简称:中国铀业 公告编号:2026-041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8月27日(星期四)14:00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丁88-1号江苏大厦三层汉风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源旭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中核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及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会议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会议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请寄: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4号楼证券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13(信封请注明“中国铀业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4号楼证券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笑彦

联系电话:010-64270515

传真:010-64270311

电子邮箱:lixiaoyan@cnuc.cn

5、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280”,投票简称为“铀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