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迎前路18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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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66,0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5,430,895股。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明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孔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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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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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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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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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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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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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5,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姜明武、魏德刚、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参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对议案4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杜凯、陈林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并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2日、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员工持股计划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70,730股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为15.14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66,000,000股减少至65,829,27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由人民币66,00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65,829,27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合法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迎前路18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自2026年8月11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12-62950156;
5、邮箱:investor@agioe.com;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信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