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之一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76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之一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屈凤琪女士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屈凤琪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1,716,738股减少至82,668,238股,持股比例由6.06%减少至4.93%,屈凤琪女士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屈凤琪女士通过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04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
2026年8月10日,公司收到股东屈凤琪女士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04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本次权益变动后,屈凤琪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1,716,738股减少至82,668,238股,持股比例由6.06%减少至4.93%,屈凤琪女士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屈凤琪女士一致行动人之一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76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屈凤琪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909,176,020股减少至873,357,620股,持股比例由54.20%减少至52.06%。减持期间触及1%刻度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3日、2026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关于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屈凤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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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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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庄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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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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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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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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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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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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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屈凤琪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屈凤琪女士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75
新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杨剑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剑飞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其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8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剑飞先生: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桐乡市凤鸣实验厂办公室主任,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桐乡市新凤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办公室主任。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73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履祥路5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6日
至2026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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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00、3.0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0、3.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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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6年8月25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6年8月26日13:0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履祥路501号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00
电话:0573-88519631
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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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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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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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74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年 8.30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交通费、食宿费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关联董事张克勤、宋爱军、徐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分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推荐并征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在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推荐庄耀中先生、庄奎龙先生、管永银先生、郑永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并征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推荐张克勤先生、宋爱军女士、徐攀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徐攀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上述七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经查询,上述七位董事候选人均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且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职工代表董事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七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同意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庄耀中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庄奎龙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管永银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郑永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张克勤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选举宋爱军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选举徐攀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年8月20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本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6-073号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庄耀中先生:1987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2010年12月起任职于公司,曾任公司经营线负责人、总裁助理、副总裁。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裁,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曾获国家级“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国纺织行业年度创新人物、2023年度十大风云浙商、中国长三角青年企业家领袖、浙江省两化融合杰出贡献优秀企业家、浙江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成绩优秀个人、浙江青年创业奖等荣誉,担任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特邀副会长、中国青企协第十三届副会长、全国青联常委、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和第十五次团代会代表、浙江省青年家企业协会第十一届会长、浙江省青联副主席、浙江省工商联常委、浙商总会副会长。
庄奎龙先生: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桐乡市凤鸣实验厂厂长,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桐乡市新凤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总裁,2007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曾荣获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全国乡镇企业家、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浙江省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管永银先生: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公司聚酯部副总经理、生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22年1月任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生产管理部总经理。
郑永伟先生: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24年5月任平湖市中润化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1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20年4月至今任平湖市中昊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克勤先生:1972年出生,博士。曾任德国Max-Planck金属研究所博士后,新加坡国立大学研究员、李光耀杰出博士后研究员、资深研究员,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特聘专家、特聘教授、副院长、院长。现任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特聘专家、特聘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宋爱军女士: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实验师。1991年8月至1997年9月任杭州恒达电气厂职员,1997年10月至今任中国计量大学教师,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攀女士:1987年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至2020年1月任嘉兴学院会计学专业教师,2020年1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师,2017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