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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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框架采购协议的公告

2026-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63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框架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2026年7月2日,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拟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公司被确认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2026年混塔项目混塔段物资框架采购拟中标人。近日,公司收到了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预制构件框架采购协议》(共六份),合同协议书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甲方: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乙方: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6年混塔项目混塔段物资框架采购

合同范围:预制构件产品、相关附属配件及技术服务支持。

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肆亿玖仟陆佰捌拾玖万柒仟玖佰柒拾叁元肆角肆分(496,897,973.44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56234798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30号

注册资本:131862.1574万元

法定代表人:温剑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模具销售;风力发电机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买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买方发生类似业务。

4、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乙方: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范围:预制构件产品、相关附属配件及技术服务支持。

3、合同价格、数量及付款

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款人民币大写:肆亿玖仟陆佰捌拾玖万柒仟玖佰柒拾叁元肆角肆分(496,897,973.44元)(以上价格为本次签订的六份框架协议总价格)。

具体项目实际执行合同产品数量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因甲方要求需增加合同数量,则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产品单价、质保、违约责任等内容仍适用本合同约定。

付款方式:按单个项目分批次支付,按预付款、备料款、到货款、验收款、质保金阶段分期支付。

4、产品的交货

4.1交货地点: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的风电场项目现场。

4.2交货期限:乙方应按采购订单载明的或甲方另行书面发出的交货计划按时按批交付合同产品。

4.3交货方式:本合同所采用的交货方法为乙方送货,由乙方承担除二次倒运费、牵引费外的运杂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及责任。乙方自行选择满足合同产品运输需求的运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水运、陆运和空运等,并完成交货。

5、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延迟交货的,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或合同产品未达到保证指标要求,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直至各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义务为止。

7、争议解决方式

7.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2在诉讼期间,除提起诉讼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四、合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合同合计总金额为496,897,973.44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8.91%。

2、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

3、合同的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6年至2028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六、备查文件

《预制构件框架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