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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66版)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成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孙成思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孙成思、何瀚、徐骞、王灿、刘阳参与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孙成思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孙成思、何瀚、徐骞、王灿、刘阳参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孙成思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孙成思、何瀚、徐骞、王灿、刘阳参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草案、〈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同步更新《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草案、〈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将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的议案》。

(6)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41元。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公司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各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各期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按照上述公式: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2.33-0.2141≈12.12元/股;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6-0.2141≈35.79元/股;

(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6-0.2141≈35.79元/股。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2023年、2024年、2025年激励计划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64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的议案》。

(6)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5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64万股。

鉴于18名激励对象因不完全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完全归属,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对前述人员已授予不能完全归属的2.21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综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5万股。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2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8万股。

鉴于11名激励对象因不完全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完全归属,涉及0.2344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2.34万股,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对前述人员已授予不能完全归属的2.5744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综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544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2023年、2025年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和作废数量、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65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427.630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119.00万股,约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032.9136万股的2.6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价格:12.33元/股。

(4)激励人数:230人。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计算。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③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组织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的组织绩效按照公司专项组织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组织绩效层面激励对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④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专项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和所属部门组织绩效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部门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的议案》。

(6)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8月8日,因此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6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02名激励对象归属427.63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8月8日。

(二)归属数量:427.63万股。

(三)归属人数:202人。

(四)归属价格(调整后):12.1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本激励计划拟归属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徐健峰、李振华、徐永刚现为普通员工,不再单独列示。高嵊昊、邱宏浩为公司新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故罗列其归属情况。

4、上表中不包含1名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的激励对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0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427.63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外,在本次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98.9066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341.59万股,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126.5626万股的0.74%。

(3)授予价格:36.00元/股。

(4)激励人数:413人。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③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组织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的组织绩效按照公司专项组织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组织绩效层面激励对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④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专项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定个人归属比例N(0≤N≤100%)。在公司业绩目标和所属部门组织绩效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部门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均还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8日,因此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6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387名激励对象归属98.906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8月8日。

(二)归属数量:98.9066万股。

(三)归属人数:387人。

(四)归属价格(调整后):35.7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独立董事,包括9名中国台湾籍和其他外籍人员。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邱宏浩为公司新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故本次单列其归属情况。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8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98.9066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67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草案、《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草案、〈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6年6月1日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登记总股数为72.9946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8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70,836,710股增加至471,566,65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70,836,710元增加至471,566,656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优化表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就上述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同步修订《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中相关表述。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