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版)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赵海鹏先生,出生于1978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香港中文大学EMBA。2003年7月入职九联科技,2003年7月-2020年12月,先后任职九联工程师、软件研发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经理、公司质量总监、海外事业部总经理、总经办主任;2021年1月-2026年6月历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执行总经理、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期间曾兼任海南九联执行董事、惠州九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九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赵海鹏先生自2021年1月开始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开展资本运作等相关工作,参与重组并购、定向增发、项目投资、员工激励等项目,拥有近6年董秘相关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赵海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2-5795189
电子邮箱:jlzqb@unionman.com.cn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九联科技园
五、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赵海鹏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认为赵海鹏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海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赵海鹏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任职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结合人才梯队建设等因素考虑,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许华、何云华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新增认定吴开钢、邓崇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计4名,分别为:林榕、郑广平、吴开钢、邓崇旺。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实质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现有研发骨干人才,有助于高效推进公司研发项目,为公司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结合人才梯队建设等因素考虑,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许华、何云华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新增认定吴开钢、邓崇旺为核心技术人员。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4名,分别为:林榕、郑广平、吴开钢、邓崇旺。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许华,1995年3月至2001年10月先后在惠州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TCL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11月参与创办九联科技,担任研发部经理;2009年11月至2014年10月历任公司战略产品事业部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并先后兼任公司产品运营部总经理、广电产品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11月至2025年12月3日担任九联科技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5年12月3日担任公司董事,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8月9日担任公司职工董事。现任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VISTA ELECTRONICS PTE.LTD董事。
何云华,2001年7月至2010年4月先后在信华精机有限公司、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博思科(惠州)电子电气有限公司、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5月至2019年10月先后担任公司研发中心研发设计部经理、制造中心工程部经理等职务。2016年2月至2021年担任研发中心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1年担任广电电信业务事业部副总经理,同时兼任组网产品线总监。2021年至今,担任公司产品中心副总经理兼组网产品线总监。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履行保密和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上述人员分别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竞业禁止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结合未来发展及人才梯队建设规划,综合考虑研发人员任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技术经验、主要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研发统筹能力等因素,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新增认定吴开钢、邓崇旺为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吴开钢:男,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08年9月加入公司,历任软件主任工程师、智能软件开发部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10月至今,任产品中心副总经理职务。
2、邓崇旺:男,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通信工程专业。2008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研发设计部电子工程师、部门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 1 月至今,任研发中心总经理职务。
(三)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后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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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工作,经过长期持续技术创新与积累发展,持续完善研发人才梯队建设,不断增强技术团队综合实力,目前已建立体系完备的研发体系。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原核心技术人员继续在公司任职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该事项不会对公司产品研发及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现有研发骨干,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研发人才梯队,保障研发项目高效推进,为公司核心产品技术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持续推进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工作,已建立健全研发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存在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经营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调整已完成,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与创新,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核心技术研发,保持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构建坚实的人才梯队,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许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内容的调整,许华先生辞去公司职工董事及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许华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VISTA ELECTRONICS PTE.LTD董事。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梁文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职工董事。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梁文娟女士接任许华先生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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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许华先生辞去职工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许华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华先生持有公司12,186,820股股份,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许华先生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1、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以及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④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梁文娟、苏卫国、华晔宇适用)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胡嘉惠、凌俊许华适用),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⑤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以及在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何云华、郑广平适用)
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林榕、许华适用)和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
⑧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减持前提:A、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B、若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②减持股份的程序: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③除遵守上述承诺外,在锁定期届满后的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④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人还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辞任后,许华先生将继续遵守相关承诺。
三、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高效运作及经营决策的连续性,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梁文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职时间自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职工董事的变更情况,相应调整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由梁文娟女士接替许华先生,担任其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的职务。该次调整的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许华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许华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简历:
梁文娟,女,出生于1982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1年至今历任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平台副总监、营销平台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广电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运营商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6月份至2025年4月23日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业务支撑中心总经理、运营商销售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文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