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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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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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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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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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宽投天王星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周鸣江、顾晓红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2,043,26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9%。减持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80,857,962股减少至1,448,814,695股,持股比例由64.30%减少至62.91%。
2、控股股东减持股份
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9)。红豆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0%。减持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48,814,695股减少至1,418,814,695股,持股比例由62.91%减少至61.61%。
3、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2023年6月2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70,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303,021,852股变更为2,300,251,852股,其中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时任公司董事戴敏君持有的460,000股限制性股票被注销。注销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18,814,695股减少至1,418,354,695股,持股比例由61.61%增加至61.66%。
(2)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2024年1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0,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300,251,852股变更为2,299,691,852股。注销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不变,仍为1,418,354,695股,持股比例由61.66%增加至61.68%。
(3)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2024年6月2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20,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299,691,852股变更为2,296,571,852股,其中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时任公司董事戴敏君持有的690,000股限制性股票被注销。注销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18,354,695股减少至1,417,664,695股,持股比例由61.68%增加至61.73%。
4、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2024年11月22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临2024-078)。2024年6月25日及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启元领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别将其所持有的45,900,000股、10,1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内部转让给一致行动人周海江。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5、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1)公司于2024年9月7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6)。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无锡红闳服饰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519,7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5%。增持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17,664,695股增加至1,444,184,395股,持股比例由61.73%增加至62.88%。
(2)2025年3月10日,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顾晓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增持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44,184,395股增加至1,444,184,495股,持股比例仍为62.88%。
6、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
因红豆集团董监事调整,戴敏君及其配偶冯振标、顾晓红不再认定为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周宏江增加为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调整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44,184,495股增加至1,445,060,999股,持股比例由62.88%增加至62.92%。
7、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2025年6月23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00,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296,571,852股变更为2,291,371,852股。注销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不变,仍为1,445,060,999股,持股比例由62.92%增加至63.07%。
8、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无锡天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增持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45,060,999股增加至1,445,061,099股,持股比例仍为63.07%。
9、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
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周海江因在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所持有的信用账户的融资合约逾期,万和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周海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32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万和证券协助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对周海江在万和证券所持有的信用账户股份执行强制平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强制执行周海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9,35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被动减持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45,061,099股减少至1,411,388,999股,持股比例由63.07%减少至61.60%。
10、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
因红豆集团董监事调整,周宏江、王竹倩不再认定为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调整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11,388,999股减少至1,407,135,213股,持股比例由61.60%减少至61.40%。
11、控股股东被动减持
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4日在东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就红豆集团所持有的公司81,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司法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拍卖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深圳昇鑫利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R3653于2026/07/04 11:48:16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红豆***公司持有的8150万股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400.SH,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30030000(贰亿叁仟零叁万元)。
2026年8月7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被动减持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07,135,213股减少至1,325,635,213股,持股比例由61.40%减少至57.85%,权益变动跨越5%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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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指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当时公司总股本2,303,021,852股为基数计算。
②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指本公告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2,291,371,852股为基数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和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2日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股票代码:6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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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编制。
二、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周海江、龚新度、无锡红闳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闳服饰”)、无锡天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人国际投资”)。鉴于红豆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海江、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合计持有红豆集团83.51%的股权。周海江与周鸣江系兄弟关系,龚新度为红豆集团董事。红闳服饰、天人国际投资为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启元领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启元领航1号”)于2022年1月7日与周海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宽投天王星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宽投天王星26号”)于2022年2月28日与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及周耀庭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戴敏君、周宏江为红豆集团已辞任董事,冯振标为戴敏君配偶,王竹倩、顾晓红为红豆集团已辞任监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前,红豆集团、周海江、周鸣江、龚新度、戴敏君、王竹倩、冯振标、顾晓红、启元领航1号、宽投天王星26号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红豆集团、周海江、龚新度、红闳服饰、天人国际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周海江、龚新度、红闳服饰、天人国际投资已书面委托红豆集团及其有权代表人签署本报告书。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红豆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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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红豆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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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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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龚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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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红闳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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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人国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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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红豆集团的股东为周海江等25名自然人,其实际控制人为周海江、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合计持有红豆集团83.51%的股权。龚新度为红豆集团董事,红闳服饰、天人国际投资为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周鸣江与周海江系兄弟关系,戴敏君为红豆集团已辞任董事,冯振标为戴敏君配偶,王竹倩、顾晓红为红豆集团已辞任监事,启元领航1号于2022年1月7日与周海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宽投天王星26号于2022年2月28日与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及周耀庭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前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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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红豆集团设有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主要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闳服饰设有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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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天人国际投资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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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对红豆股份的持股比例超过5%之外,红豆集团持有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500.SH)16.21%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增减持、被动减持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导致其持股数量从1,480,857,962股减少为1,325,635,213股,持股比例从64.30%下降至57.85%。
其中,红豆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81,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东阳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上述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1,407,135,213股减少为1,325,635,213股,持股比例从61.40%下降至57.85%,触发本次权益变动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增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红豆股份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红豆股份普通股股份1,480,857,962股,占红豆股份总股本的64.3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红豆股份普通股股份1,325,635,213股,占红豆股份总股本的57.8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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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80,857,962股减少为1,418,814,695股,持股比例由64.30%下降至61.61%。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办理完成所涉及的2,77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其中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戴敏君持有的460,000股限制性股票被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303,021,852股变更为2,300,251,852股,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18,814,695股减少为1,418,354,695股,持股比例由61.61%被动上升至61.66%。
2、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市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办理完成所涉及的56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300,251,852股变更为2,299,691,852股,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不变,仍为1,418,354,695股,持股比例由61.66%被动上升至61.68%。
3、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市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办理完成所涉及的3,1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其中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戴敏君持有的690,000股限制性股票被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299,691,852股变更为2,296,571,852股,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18,354,695股变更为1,417,664,695股,持股比例由61.68%被动上升至61.73%。
(三)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
2024年6月25日及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启元领航1号分别将其所持有的45,900,000股、10,100,000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内部转让给一致行动人周海江。转让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四)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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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17,664,695股变更为1,444,184,495股,持股比例由61.73%上升至62.88%。
(五)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戴敏君、顾晓红分别辞任红豆集团董事、监事,戴敏君及其配偶冯振标、顾晓红与红豆集团之间已不存在一致行动情形,不再认定为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周宏江因担任红豆集团董事成为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44,184,495股变更为1,445,060,999股,持股比例由62.88%上升至62.92%。
(六)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办理完成所涉及的5,2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296,571,852股变更为2,291,371,852股,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不变,仍为1,445,060,999股,持股比例由62.92%被动上升至63.07%。
(七)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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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45,060,999股变更为1,445,061,099股,持股比例仍为63.07%。
(八)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
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周海江因在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所持有的信用账户的融资合约逾期,万和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周海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4,32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62%。万和证券协助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对周海江在万和证券所持有的信用账户股份执行强制平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强制执行周海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9,35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4%。被动减持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45,061,099股变更为1,411,388,999股,持股比例由63.07%被动下降至61.60%。
(九)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周宏江、王竹倩分别辞任红豆集团董事、监事,周宏江、王竹倩与红豆集团之间已不存在一致行动情形,不再认定为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11,388,999股变更为1,407,135,213股,持股比例由61.60%下降至61.40%。
(十)控股股东被动减持
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4日在东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就红豆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81,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司法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拍卖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深圳昇鑫利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R3653于2026/07/04 11:48:16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红豆***公司持有的8150万股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400.SH,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30030000(贰亿叁仟零叁万元)。
2026年8月7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被动减持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407,135,213股变更为1,325,635,213股,持股比例由61.40%下降至57.85%,权益变动跨越5%的整数倍。
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红豆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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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指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红豆股份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当时红豆股份总股本2,303,021,852股为基数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指本公告日红豆股份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目前红豆股份总股本2,291,371,852股为基数计算。
三、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一)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重大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红豆股份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已披露的重大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红豆股份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二)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红豆股份未来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豆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海江、红闳服饰共质押上市公司股份1,313,190,900股。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海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累计司法冻结684,829,809股,司法标记393,270,000股,轮候冻结2,043,205,400股。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红豆股份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红豆股份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周海江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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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周海江
签署日期: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