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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202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 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后续使用计划:截至2026年6月30日,“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323.45万元(未经审计,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金额中包含“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预计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约2,500万元,该部分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支付,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次“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针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公司亦将根据今后业务发展战略和重点,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8日《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393号)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5,3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02.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账,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0]14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项目的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数据。“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系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

2、项目主体: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拟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龙山大道东侧,天赐项目南侧

4、项目建筑面积:约128,083平方米。

5、项目建设内容:包括5万吨气凝胶,5万吨特种硅油,0.5万吨特种硅树脂,10万吨特种硅橡胶,0.5万吨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0.5万吨钴盐粘合剂等生产装置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

(二)项目进展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工艺技术更新迭代等多方面因素,本着控制成本、保持最新工艺技术水平,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适当调整投资节奏,主动放缓“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整体投资进度,将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026年4月9日,“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第一期工程已取得试生产批复,主要包括0.4万吨钴盐粘合剂,0.5万吨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及1.17万吨气凝胶、特种硅树脂、特种硅橡胶及特种硅油的中间体产品等生产装置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注:“预计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金额”系根据已签订合同约定,“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预计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及保证金等款项,金额合计约2,500万元,该部分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支付,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四)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立项初期,有机硅行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公司原计划通过实施“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新增有机硅新材料产能,丰富产品种类,提高营业收入,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近年来,供给端方面,国内有机硅产能逐渐扩张,产能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国内产能已占全球总产能约70%以上。需求端方面,下游占比较高的传统领域需求增速持续放缓。供需矛盾逐渐加剧。目前,受行业影响,虽然国内一些单体新建和拟建的项目选择延期或暂停建设,但由于有机硅产能基数较大,且随着前几年新增产能的不断释放,有机硅市场仍存在供需失衡的现象,产品价格大幅波动,产品价格仍处于历史相对低位水平。

2026年4月9日,“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第一期工程已取得试生产批复,主要包括0.4万吨钴盐粘合剂,0.5万吨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及1.17万吨气凝胶、特种硅树脂、特种硅橡胶、特种硅油的中间体产品等生产装置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由于“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外部市场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后续产品的市场存在供需失衡现象,若继续大规模投入后续产品的建设,不仅难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还将占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

综上,基于总体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加之有机硅行业繁荣度降低,且公司部分产品现有生产线产能负荷率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产能能够满足现有的市场需求。因此,公司经审慎考虑,拟终止“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

四、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截至2026年6月30日,“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323.45万元(未经审计,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金额中包含“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预计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约2,500万元,该部分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支付,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本次“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针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公司亦将根据今后业务发展战略和重点,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可以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等相关文件。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

晨光新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国元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办公需要,公司拟向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继续租赁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2幢803室、804室、805室、806室的房屋用于办公,租赁房屋面积为982.16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6年8月15日至2029年8月14日,年租金为1,362,255.00元,租金总计为人民币4,086,765.00元。

● 丁建峰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99,800.00 元。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按市场原则向公司提供租赁,属于正常的办公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要,经公司与关联人丁建峰先生协商一致,公司拟向关联方丁建峰先生继续租赁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2幢803室、804室、805室、806室的房屋用于办公,租赁房屋面积为982.1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3年,自2026年8月15日至2029年8月14日,年租金为1,362,255.00元,租金总计为人民币4,086,765.00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保障公司南京区域办公业务稳定开展,避免更换办公场所产生搬迁、装修等额外成本,公司拟继续向关联方丁建峰先生租赁现有办公用房,满足日常经营办公需要。

(三)2026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丁建峰、丁冰、梁秋鸿回避表决。

(四)该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未达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简介

丁建峰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2001年7月至2018年4月,任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11月至今任香港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今任江苏建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湖口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丁建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三款第(一)条、第(二)条,丁建峰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别为租入房产。交易标的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2幢803室、804室、805室、806室,建筑面积为982.16平方米。该房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本次交易标的对应实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使用及维护情况正常。

四、房屋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房屋租赁协议主体

出租方:丁建峰(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房屋基本信息

(1)房屋产权位置: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2幢803室、804室、805室、806室;

(2)产权人:丁建峰;

(3)产权编号:苏(2020)宁江不动产权第0034656号、苏(2020)宁江不动产权第0034650号、苏(2020)宁江不动产权第0034653号、苏(2020)宁江不动产权第0034659号;

3、租赁用途:用于乙方日常经营办公;

4、租赁房屋面积:982.16平方米;

5、租赁期限:2026年8月15日至2029年8月14日;

6、租金及缴纳期限:租金总计为人民币4,086,765.00元,年租金(含税)1,362,255.00元,租金按年缴纳;

7、费用承担: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车位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垃圾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获得乙方董事会依法定程序所通过的决议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保证本次关联租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针对租赁标的,选取周边地段一致、楼宇档次、物业条件、使用属性相近的办公场所开展市场询比价工作。

根据贝壳找房公开信息,可参考的办公物业租金价格如下:

结合本次租赁的实际使用面积、租期、物业交付状态、配套服务等个性化因素,将本次拟执行租金与市场询价结果进行比对,本次交易租金价格约1.9元/㎡/天,实际使用面积为建筑面积约2倍(挑高结构),价格水平低于同类物业市场租金。

交易价格经关联交易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具备充分合理性及公允性。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租赁房屋事项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目的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场所需求。关联租赁房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该等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和价格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丁建峰、丁冰、梁秋鸿回避表决。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1,399,800.00元。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31日

至2026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阅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8月28日下午16: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邮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6年8月28日9:00-16:00办理。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与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

联系人:冯依樊

联系电话:025-86199510

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

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45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要,公司拟向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继续租赁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2幢803室、804室、805室、806室的房屋用于办公,租赁房屋面积为982.1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3年,自2026年8月15日至2029年8月14日,年租金为1,362,255.00元,租金总计为人民币4,086,765.00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丁建峰、丁冰、梁秋鸿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葛利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斌先生、杨平华先生、熊玉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可以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销售和采购均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境外,产品出口与境外采购主要以美元结算。若主要结算货币兑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为提高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资产规模与业务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45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与基础资产交易期限或所对冲的敞口期限相匹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产生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保障

公司已制定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操作原则、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规定,可以有效地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

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

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销售和采购均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境外,产品出口与境外采购主要以美元结算。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从而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7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度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现金管理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5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葛利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平华先生、熊玉梅女士、黄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二、相关情况说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葛利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平华先生、熊玉梅女士、黄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斌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平华先生、熊玉梅女士已经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丁冰先生简历

丁冰先生,男,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5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项目经理、厂长;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6月16日至今担任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12月至2024年7月担任九江联悦氢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担任湖口晨光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83,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38%。丁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冰先生与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建峰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之一虞丹鹤女士为母子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之一丁洁女士为姐弟关系;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秋鸿先生为丁冰先生姐姐丁洁女士的配偶。丁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梁秋鸿先生简历

梁秋鸿先生,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秋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83,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38%。梁秋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秋鸿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与虞丹鹤女士的女儿丁洁女士的配偶。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冰先生为梁秋鸿先生配偶丁洁女士的弟弟。梁秋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葛利伟先生简历

葛利伟先生,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任中彩印务有限公司信息员;2007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行政部经理;2017年9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总经办主任;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2月至2024年7月担任九江联悦氢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2月至今担任湖口晨光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利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平华先生简历

杨平华先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至2009年2月任九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讲师;2009年3月至2021年2月任九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2021年3月至今任九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教授。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平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熊玉梅女士简历

熊玉梅女士,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至今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玉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黄斌先生简历

黄斌先生,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至2007年5月任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部门经理;2007年6月至2010年7月任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副所长;2010年7月至2014年3月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西分所副所长;2014年3月至今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副所长、所长;2014年4月至2023年3月任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兼任江西万年鑫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5月至今,任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授权到期后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苏亚验[2020]14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注1:以上项目的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数据。“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系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2: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前次授权到期后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注: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度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确保投资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发行主体有保本约

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现金管理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国元证券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等相关文件。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

晨光新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元证券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