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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8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7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胡晓明、黄继武、严崴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开健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5,000份应当予以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0,000股应当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330.5377万股变更为24,304.5377万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330.537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304.5377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情况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要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唐开健先生、樊祥勇先生、李杰先生、冯飞先生、孙青先生5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提名唐开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提名樊祥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3提名李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4提名冯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5提名孙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黄继武先生、严崴先生、胡晓明先生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01提名黄继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提名严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提名胡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有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现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拟定于2026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8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9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有8名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5,000份予以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一)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以内部发文通知的形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四)2025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5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权/授予日为2025年3月11日,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245.1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64元/份;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3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43元/股。

(八)202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九)2026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十)2026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十一)2026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二)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三)2026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一)注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8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对前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

(二)注销/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本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8名,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5,000份股票期权(鑫铂JLC1),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43元/股。

综上所述,本次注销/回购注销涉及8名原激励对象,公司拟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5,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2,191,800.00元,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243,305,377股减少为243,045,37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注销手续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且公司现金流情况良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5,000份应当予以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0,000股应当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3元/股,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鑫铂股份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数量及价格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0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因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结合上述情况,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330.5377万股变更为24,304.5377万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330.537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304.5377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情况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换届基本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唐开健先生、樊祥勇先生、李杰先生、冯飞先生、孙青先生5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提名黄继武先生、胡晓明先生、严崴先生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中黄继武先生、胡晓明先生、严崴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二、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唐开健先生情况介绍

(一)唐开健先生,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12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张家港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任销售员;2004年6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宿迁市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鑫发铝业总经理、执行董事;2013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18年5月至今担任苏州鑫铂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南京天鼎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鑫铂科技执行董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鑫铂铝材执行董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鑫铂光伏执行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鑫铂新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灿晟光电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鑫铂环保科技执行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鑫铂再生资源执行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鑫之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安徽必达董事长;2025年5月至今任安徽睿铂总经理、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重庆鑫铂董事、经理;2025年10月至今任智安芯创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合金材料研究院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唐开健先生曾获得安徽省“特支计划”第四批创业领军人才、滁州市“全市优秀退役军人”、滁州市“2019年度优秀民营企业家”、滁州市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安徽省第七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退役军人创业之星”、“创业安徽之星”等荣誉称号,2018-2022年连续五年被授予“天长市优秀企业家”称号。

(二)唐开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唐开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980.774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32.80%。

(四)唐开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樊祥勇先生情况介绍

(一)樊祥勇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 年7月至 2012年4月历任苏州73043部队排长、副连长、指导员、副政治教导员;2012年9月至 2013年4月任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8 月就职于鑫发铝业任总经理助理;2017 年8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樊祥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樊祥勇先生持有公司51.727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21%。

(四)樊祥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李杰先生情况介绍

(一)李杰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5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张家港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任业务计划部部长;2007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鑫发铝业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7年8月担任银盾斯金监事;2017年2月至今先后担任天哲节能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2年2月24日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25年4月至今任安徽必达董事;2025年10月至今任智安芯创董事长。

(二)李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李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45.079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24%。

(四)李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冯飞先生情况介绍

(一)冯飞先生,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8月至2017年8月历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7年8月至2023年9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4月至今任鑫铂再生资源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冯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冯飞先生持有公司58.798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24%。

(四)冯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五、孙青先生情况介绍

(一)孙青先生,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任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12年3月至2024年8月历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总监;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任苏州汇晟致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2025年3月至今任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二)孙青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孙青先生持有公司20.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8%。

(四)孙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黄继武先生情况介绍

黄继武,男,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9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中南大学材料系任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14年9月就职于中南大学材料系任高级工程师;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2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黄继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黄继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严崴先生情况介绍

严崴,男,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至2021年就职于北京德贤(南京)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21年至今就职于合肥工业大学任讲师;202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严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严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胡晓明先生情况介绍

胡晓明,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2000年就职于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任副教授;2000年至2006年就职于南京财经大学任副教授;2006年至今就职于南京财经大学任教授;202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胡晓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胡晓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第3.00、4.00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6年8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8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39304,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天逸

邮箱:xbzqb@xinbogf.com

联系电话:0550-7867688

传真:0550-7867689

通讯地址: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8楼证券部。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8

2、投票简称:鑫铂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李飞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一致。

李飞庆先生具备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人数预计将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飞庆先生基本情况

(一)李飞庆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9年8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厦门厦顺铝业有限公司任冶金工程师;2011年2月至2016年10月任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挤压中心经理助理;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就职于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2020年6月至今历任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二)李飞庆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李飞庆先生持有公司2.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李飞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