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6-04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注1:本次签署《保证协议修正案》仅新增被担保人北京佳存智联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存智联云),原《保证协议》约定金额不变。

注2:含佳华信产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资讯)共用额度,下同。

● 累计担保情况

●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本公告中涉及的外币担保额度按2026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四川长虹)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2024年7月1日及2025年8月29日与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分别签署了《保证协议》《保证人加入协议》及《保证协议修正案》,约定公司为佳华信产及其部分全资子公司接受苹果公司在协议项下提供商品、服务和贸易项下授信产生的相关债权提供保证最大金额为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日、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临2024-037号)及《四川长虹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临2025-067号)。

2026年8月6日,根据业务需要,经与苹果公司协商一致,公司与苹果公司签署了《保证协议修正案》,约定将佳存智联云纳入原《保证协议》所指的债务人之一。公司与苹果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2024年7月1日及2025年8月29日签署的《保证协议》《保证人加入协议》及《保证协议修正案》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前公司对佳华信产及其部分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11,395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担保余额为211,395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0,605万元。

本次签署《保证协议修正案》是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在公司预计的对外担保额度内,对前期签署的《保证协议》基于业务实际需要增加被担保人并披露。公司后续在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的实际发生担保情况仍按月汇总披露。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佳华信产及其下属子公司、佳华资讯新增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范围内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6日、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6-032号)、《四川长虹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6-033号)、《四川长虹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6-036号)。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佳华信产及其下属子公司、佳华资讯提供不超过21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的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94号)、《四川长虹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5-095号)、《四川长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5-103号)。

(三)公司为佳华信产及其下属子公司、佳华资讯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佳华信产

(二)佳存智联云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苹果公司签署的《保证协议》《保证人加入协议》及《保证协议修正案》,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佳华信产及其部分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哆啦有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长虹佳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佳存智联云(本次新纳入保证范围的债务人);

3、债权人:苹果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保证最大金额为80,000万元;

6、保证范围:接受苹果公司在协议项下提供商品、服务和贸易项下授信产生的相关债权;

7、保证期间:从保证协议签署日起到最终到期日之后满两(2)年之日的期间;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9、反担保情况:佳华信产用其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被担保对象调整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新增被担保人佳存智联云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佳存智联云是佳华信产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佳华信产及其部分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由佳华信产用其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2026年6月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担保议案均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方业务发展需要后决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经对各被担保方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32,593.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4%,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04,74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74%。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