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
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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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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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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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大健康”)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期间,浙江大健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期间,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55,577,060股增加至55,855,896股;浙江大健康持股比例由11.25%减少至11.10%。
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浙江大健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57,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2%,持股比例由11.10%减少至10.10%。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10日,浙江大健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6,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持股比例由10.10%减少至1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大健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6,251,559股减少至
5,585,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1.25%降低至1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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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睿昂基因
股票代码:68821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25幢103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投创智中心1号楼619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6年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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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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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浙江大健康于2024年7月27日经营期限到期,目前已经进入清算期。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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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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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期限届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及被动稀释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睿昂基因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大健康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675,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浙江大健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6月23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10月13日。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其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6,251,55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1.25%,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大健康持有公司股份5,585,4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期间,浙江大健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期间,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55,577,060股增加至55,855,896股;浙江大健康持股比例由11.25%减少至11.10%。
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浙江大健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57,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2%,持股比例由11.10%减少至10.10%。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10日,浙江大健康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票56,93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85,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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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睿昂基因5,585,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前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睿昂基因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杭州灏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徐敏
签署日期:2026年8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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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杭州灏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徐敏
签署日期: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