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4,0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截至2026年5月31日的已使用金额未经审计。
注2: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注3: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导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募集资金归还至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专项意见
保荐人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7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存在市场、流动性、资金、技术、政策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所在行业为光伏行业。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效控制市场风险,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来控制市场风险,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任何以投机、套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及期限
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多晶硅、白银、铜等商品品种。同时,公司会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期货交易场所开展交易。
5、授权事宜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按照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及管理。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汇率存在波动风险。为合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业务。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及子公司贸易背景、经营方式、经营周期等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预计将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货及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同时,公司会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金融机构开展交易。
5、授权事宜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按照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及管理。
二、 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8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执行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无法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政策及法律法规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在期货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相关原材料等价格周期波动,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高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商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和授权管理、业务流程、风险管理、信息隔离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合理利用远期、掉期、期权等业务及上述产品组合作为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来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和出口收入等。
3、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会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效控制市场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的适用条件,需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
六、专项意见
保荐人核查意见: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已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8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7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
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参考市场价格水平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2万元。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静娴,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久立特材、南亚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鲁艳丽,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华友钴业、波导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禤文欣,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慧智微、超声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资料进行充分审查后,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为公司开展审计服务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严格遵守相关审计准则以及审计规程,能够秉持公正客观、独立审计的态度,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其工作勤勉尽责,执业水平良好。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在为公司开展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审计准则以及审计规程,秉持公正客观、独立审计的态度,具备专业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5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符黎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按照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及管理。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开展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审计准则以及审计规程,秉持公正客观、独立审计的态度,具备专业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9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7日
至2026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6 年8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和上网文件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8月26日(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 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 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 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 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等 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8月26日16 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 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溧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大道199号
联系电话:0519-67181119
电子邮箱:zqb@shichuang.cc
会议联系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