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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6-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6-058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以下简称“香江科技”)为全资子公司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以下简称“云动力”)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债权人,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银行借款等事宜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未超过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未设置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6-023、2026-047)。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6.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担保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的保证人及债务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存在融资需求,故开展本次担保。

债务人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8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60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认购方中能建(北京)智慧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购方”)关于拟终止认购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商议意向,目前,双方已就终止事项展开研判与磋商,公司将在收到正式函告/签订终止协议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终止事项的详细情况公司将在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开展的业务、项目亦不会受到本次终止事项的影响。

一、本次拟终止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相关公告,认购方拟通过该发行方案取得公司相应股票,并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但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的显著变化,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接到认购方商议意向,结合前述原因及本项目的商业基础、认购方的中长期战略安排已发生实质性变化,认购方与公司充分研判及协商,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及股份认购相关事宜。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目前,双方已就终止事项展开研判与磋商,公司将在收到正式函告/签订终止协议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终止事项的详细情况公司将在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本次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本次发行事项双方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商业基础变化、认购方的中长期战略安排所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开展的业务、项目亦不会受到本次终止事项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8月11日、8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定增事项”):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及本次发行的商业基础及战略安排均发生显著变化,认购方拟与公司充分研判及协商,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股份认购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6-060)。

● 热点概念情况: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将公司归为算力租赁概念股,截至目前,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为IDC投资及运营和IDC综合解决方案(包含系统集成及产品制造与销售),暂未有相关业务。

● 业绩亏损: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6.50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1.33万元;2026年上半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720万元到-1,080万元(实际金额以公司披露的半年度报告为准)。

●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8月11日、8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无重大变化。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及本次发行的商业基础及战略安排均发生显著变化,认购方拟与公司充分研判及协商,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及股份认购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6-060)。

(三)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将公司归为算力租赁概念股,截至目前,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为IDC投资及运营和IDC综合解决方案(包含系统集成及产品制造与销售),暂未有相关业务。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8月11日、8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面亦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6.50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1.33万元;2026年上半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720万元到-1,080万元(实际金额以公司披露的半年度报告为准)。

(三)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