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同意选举洪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选举完成后,职工代表董事洪星女士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洪星女士具备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工作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附件:洪星女士简历
洪星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3月至2007年2月,任浙江江南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浙江炜冈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售后经理;2018年12月至2025年4月25日,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售后经理;2026年8月11日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星女士通过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1,042股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6,800股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洪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和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