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7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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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6年8月20日和2026年8月21日的上午9:00一11:00,下午1:0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刘明
联系电话:0791一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一83826899
7、其他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90”,投票简称为:
“诚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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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指示,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或以上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有效期: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诚志华青化工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现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华青化工”)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8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诚志华青化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债务人: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壹亿元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20,500万元(含上述该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6%。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被担保的诚志华青化工已就上述担保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