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持有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6-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6-03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持有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明达”)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100.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以每1元注册资本对价5.50元(含税)的价格转让给仁寿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成都铭思精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仁寿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和成都铭思精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受让方一:仁寿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仁寿创新产业基金”)

受让方二:成都铭思精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铭思精创”)

转让方: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各方一致同意, 受让方分两次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交易对价。 受让方一、 受让方二第一笔标的股权交易对价2,750.00万元(大写:贰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及275.00万元(大写:贰佰柒拾伍万元整)应当在签署协议之日起,满足各方决策审批同意,且股权不存在影响转让相关事项等条件下,20 个工作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一、受让方二第二笔标的股权交易对价2,750.00万元(大写:贰仟柒佰伍拾万元整)及275.00 万元(大写:贰佰柒拾伍万元整)应当在完成第一笔支付并完成工商登记等条件下,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三)工商变更登记

转让方与目标公司保证,自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第一笔标的股权交易对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并取得相关文件。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交易对价支付及标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