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数字化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14,350,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50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69.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131.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39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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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之“数字化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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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数字化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但部分研发设备购置及研发工作尚未完成,因此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较《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日期有一定推迟。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公司充分考虑、审慎研究,拟将“数字化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
(三)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为保障延期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调整后的计划顺利推进,公司将实时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同时,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科学统筹资源,并致力于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4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50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69.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131.3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7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95号)同意注册,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362.27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374.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87.6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0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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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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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此外,人员薪酬费用需要按照工时投入分别归集于相关募投项目及其他项目,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
2、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缴纳的税金、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均需通过指定银行以托收方式扣缴支付,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经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发起付款申请流程,财务中心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并在支付后的6个月内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代表人。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台账,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日期、金额、账户等信息,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募投项目,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3、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5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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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衍生品交易在投资过程中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以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金额较高,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金额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外汇结构性远期、外汇结构性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以上产品的组合。
(五)授权及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衍生品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外汇衍生品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7、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有效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报告及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
2、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禁止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经办部门、监督部门,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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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且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上接6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