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6-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0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6-050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模塑”)51%的股权、海纳川安道拓(廊坊)座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安道拓”)51%的股权、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莱尼线束”)5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3号)(以下简称“批复”),注册批复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截至目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北汽模塑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北汽模塑51%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廊坊安道拓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廊坊安道拓51%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廊坊莱尼线束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廊坊莱尼线束5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1、上市公司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包括支付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并就新增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登记、上市手续;

2、上市公司尚待在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期限内完成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事宜,并就新增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登记、上市手续;

3、上市公司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次交易中新增股份所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等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4、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并执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5、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6、上市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重组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已经合法持有标的资产;

3、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在本次交易各方依法、依约履行的情形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对本次交易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交易对方海纳川依法履行了交付标的资产的法律义务;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所述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方按照已签署的相关协议、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