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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以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上午10:3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王志坚、彭磊,合计2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8)。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见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对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已回购的4,828,90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对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已回购的4,828,90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一)方案内容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21、2024-027)、《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2024年5月7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28,9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72%,最高成交价为11.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47,201.12元(不含交易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回购股份库存股现况

截至目前,上述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原因

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为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828,9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81,066,667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1,066,667股减少至276,237,76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4,828,900元。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动: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仍保持不变。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6年8月14日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公司应当根据准则解释第20号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并按要求的施行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其他相关会计政策不变,均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解释第20号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会计处理。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6年8月14日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公司决定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26年08月2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公司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8月26日(星期三)下午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邮政编码:215325,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扫描件发送邮箱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8月26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发送邮箱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5、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一佳

电话号码:0512-83639672 传真号码:0512-83639328

电子邮箱:info@rnafilms.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325

7、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 月 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14:30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账号: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自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8月26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本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传真或扫描件发送邮箱方式送达至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证券部(邮编:215325),联系传真:0512-83639328,邮箱:info@rnafilms.cn(传真请注明:转证券部)。任意方式送达后请致电确认。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5

2、投票简称:日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