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
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暨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6-059
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
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暨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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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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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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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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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和5%刻度的基本情况
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王达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松扬先生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王达武先生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601,500 股,其持股比例减少0.44%,由23.76%下降至23.32%。
陈松扬先生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69,634 股,其持股比例减少0.05%,由0.21%下降至0.1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34,532,506股减少至33,861,372股,持股比例由25.50%下降至25.00%,同时触及1%和5%刻度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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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执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和承诺一致。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详见公司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达合金
股票代码:603045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王达武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
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陈松扬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8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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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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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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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一)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达武、陈松扬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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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王达武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中男系王达武之子,陈松乐系王达武之配偶。2017年10月,王达武与陈松扬、陆晓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017年12月王达武与陈松扬、陆晓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由此王达武、王中男、陈松乐、陈松扬、陆晓荷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王达武及其一致行动人约定,一致行动组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王达武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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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执行股份减持计划,权益变动与已披露的计划和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外,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增加或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达武减持公司股份60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0日,陈松扬减持公司股份69,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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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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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最新总股本135,445,155 股计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王达武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累计有8,000,000股存在质押情形,占公司总股本的5.91%,占其目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33%,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陈松扬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松扬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达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系其实施前次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王达武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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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与战略投资部,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王达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陈松扬
签署日期:2026年8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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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王达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陈松扬
签署日期: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