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6-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6-053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13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22.6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17%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8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9.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授予322.6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6日,公司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力行政中心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50)。

3、2026年8月12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披露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51)。

4、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授予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对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9.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2.60万股。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13日。

2、首次授予数量:322.6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17%。

3、首次授予人数:205人。

4、授予价格:39.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当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9.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2.60万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含董事,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可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实质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可行权条件后以约定价格(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可获取行权日股票价格高于授予价格的上行收益,但不承担股价下行风险,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存在差异,为一项股票期权,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该模型以2026年8月13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价格:53.08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20个月、32个月、44个月;

3、历史波动率:14.4757%、16.6727%、15.4518%(分别采用上证指数近20个月、32个月、44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112%、1.2451%、1.2661%(分别采用中债国债最新1年期、2年期、3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3692%(采用公司近一年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上述费用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77.40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6-054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并已由召集人在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将2026年8月13日作为授予日,并以3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授予322.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