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26-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27号1001室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人:淳厚基金客服

联系电话:400-000-9738、021-6060708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简称“《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8月14日,即2026年8月14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urekind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印章(以下统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6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寄达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咨询。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本次议案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方式:021-62178903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关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表决通过并生效,则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特别提醒投资人注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将进入清算程序的风险。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及《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urekind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附件一:《关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基金运作情况,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会议议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并根据《〈关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说明》对本基金实施清算、终止基金合同。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附件二:《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urekindfund.com)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6年9月14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中的“基金账户号”,指持有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所有份额;

4、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含截至权益登记日的未付累计收益)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5、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四:《关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2年6月8日成立,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基金运作情况,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因此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为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修改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在通过《关于淳厚稳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

二、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三、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为防范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被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终止的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预留足够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或更改其他会务安排的准备,并予以公告。

2、流动性风险及预备措施

自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敬请持有人关注本基金清算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在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前,如出现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本基金仍将在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