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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2026-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6-03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政先生近日收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发出的《关于“炼石航空”股票质押项目面临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违约处置的风险提示函》,主要内容如下:“开源证券收到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开源证券需协助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强制卖出张政先生所持公司股票4,162,633股和67,397,194股,合计71,559,8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3%。”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开源证券需协助在二级市场强制卖出张政先生所持公司股票14,601,272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开源证券累计卖出3,65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976,1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5%),均处于100%质押/司法冻结状态。其中82,511,0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将面临在二级市场被开源证券强制卖出的风险,具体时间和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司法执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本次处置股份仍需遵守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各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