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6-04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8月13日在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四楼406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新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健全汇率风险中性管理体系,应对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同意公司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单笔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额度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同意授权董事长依据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天津华油科思能源利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华油科思能源利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思”)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600万元的非融资性保函(分离式保函),同意公司为天津科思申请的上述保函业务提供总额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保函开立之日起至保函到期之日止。
同意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高迎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天津华油科思能源利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6-04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减少因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2,000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等。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2、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遵循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涉及外币业务。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了减少因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了规避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单笔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不超过500万美元。
3、交易方式: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等。
4、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依据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已于2026年8月1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金额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审计法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为规避汇率的变动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因汇率频繁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6-04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天津华油科思能源利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天津华油科思能源利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天津华油科思能源利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思”)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600万元的非融资性保函(分离式保函),同意公司为天津科思申请的上述保函业务提供总额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保函开立之日起至保函到期之日止。
同意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高迎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华油科思能源利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0731196433
3、成立日期:2013年7月11日
4、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西翟庄村(大强钢铁有限公司五楼503室)
5、法人代表:赵海东
6、注册资本:12,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出租;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孙公司
9、股权结构图:
■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津科思总资产为13,924.86万元,总负债4,818.96万元,净资产9,105.9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695.32万元,利润总额-879.22万元,净利润-660.84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天津科思总资产为13,790.62万元,总负债4,730.82万元,净资产9,059.80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为1,727.78万元,利润总额-61.47万元,净利润-46.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天津科思的资产负债率为34.30%。
天津科思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华油科思能源利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担保金额总额为600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保函开立之日起至保函到期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为准,公司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天津科思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天津科思向银行申请开立的非融资性保函(分离式保函)将用于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天津科思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天津科思的自然人股东按其持股比例(25%)为天津科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度为71,270.00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129.07万元人民币,占2025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37%;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30.17万元,占2025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