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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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40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6年半年度确认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5,786.6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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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2,859.30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2,927.3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5,786.68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5,786.6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利元亨”)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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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惠州惠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长寿路支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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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约28,971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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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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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后续平稳投产运营,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8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公司因聘请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担任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联民生证券承接。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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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投项目公司预先投入金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250,000,000.00元,实际投资金额250,104,889.90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04,889.90元,超出预算部分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消防验收,厂房生产区域已达到投入使用状态。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939,934,433.95元,实际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0,969,337.01元,投入比例为71.38%,剩余募集资金268,965,096.94元,将专项用于支付与本募投项目建安等工程结算款支出,主要为厂房剩余内部装修、后续批次客货梯安装、母线槽布设、空压机设备及管道等配套机电设备采购以及主体、连廊、绿化等工程款结算等,相关支出不存在变相挪用募集资金情形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39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利元亨”)将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85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854,7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91,729,575.47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170,347.60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559,227.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5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67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3,325,471.70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37.75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34,433.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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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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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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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惠州惠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长寿路支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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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决定将“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7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结构,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7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5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66274_G07号),截至2021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779.36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79.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566274_G08号),截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6,908.98万元,以及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 万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08.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9.10万元置换从自筹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公司于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02民初69号】》《民事裁定书【(2024)苏02民初70号】》,获悉公司于中信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有人民币898.23万元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系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专利权纠纷为由,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在中信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10901012801516188部分资金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为898.23万元。2024年7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以自有资金898.23万元等额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被冻结的资金已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4)。
(四)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50,104,889.90元。
本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在规定期限内合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8,06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相关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截至2024年10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在规定期限内合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在规定期限内合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89,709,954.98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7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58,559,227.87元低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95,131,1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本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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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专门用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银行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11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39,934,433.95元低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950,000,000.00元,为确保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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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聘请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附件2-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前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附表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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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530,267,927.87元,实际投资金额545,979,475.24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5,711,547.37元,差异原因主要为项目执行超过项目预算,超出预算部分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2:“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128,291,300.00元,实际投资金额133,714,739.32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5,423,439.32元,差异原因主要为项目执行超过项目预算,超出预算部分资金来源为募投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附表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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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250,000,000.00元,实际投资金额250,104,889.90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04,889.90元,超出预算部分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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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系下游产能过剩,行业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不达预期所致。
附件2-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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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499 公司简称:利元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