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26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 6 号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日
至2026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8月 27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优利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登记手续”字样,信函/邮件应于2026年8月27日下午17:00 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 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好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 6 号优利德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9-85729808
传真:0769-85725888
邮箱:stock@uni-trend.com.cn
联系人:周建华、饶婉君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23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8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七)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有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本次全部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08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均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尚需公司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21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4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少俊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持续落实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对上述方案 2026年半年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8.45元/股调整为17.35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有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本次全部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4.08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23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56.43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6.10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治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9月1日下午2点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治安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曾任多家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2002年9月至2008年2月,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8年3月至2023年11月,于东海证券、中国民族证券、新时代证券、广发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任业务董事、高级副总裁等职务,2023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双立并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始合伙人,具备较为丰富的财经领域和投资银行专业知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治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治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2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的辞职报告,孔小文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治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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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孔小文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孔小文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孔小文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孔小文女士的辞职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及董事会对孔小文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治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杨治安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杨治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提名时,杨治安先生已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记录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杨治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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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治安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曾任多家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2002年9月至2008年2月,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8年3月至2023年11月,于东海证券、中国民族证券、新时代证券、广发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任业务董事、高级副总裁等职务,2023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双立并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始合伙人,具备较为丰富的财经领域和投资银行专业知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治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治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2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5日(星期二)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08月18日(星期二)至08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uni-tren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08月15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8月25日 (星期二) 11:00-12: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5日(星期二)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洪少俊先生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建华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兴先生
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8月25日(星期二)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8月18日(星期二)至08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uni-tren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5729808
电子邮箱:stock@uni-tren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24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2.5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56.43万股,预留授予6.1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1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96万股,预留授予14万股
3、授予价格:17.35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263人,其中,首次授予240人,预留授予23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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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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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每年考核指标对应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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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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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测试仪器营业收入”及“专业仪表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8、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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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8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7、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向24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8月21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4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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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8.45元/股。
(2)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8.45元/股调整为17.35元/股。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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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23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56.43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6.1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8月23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7年8月23日。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8月21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1日至2027年8月20日。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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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首次授予的231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56.4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20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6.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有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本次全部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08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23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56.43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6.10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4年8月23日。
2、归属数量:56.43万股。
3、归属人数:231人。
4、授予价格:17.35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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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可归属数量’为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及本次放弃归属激励对象后的数量。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5年8月21日。
2、归属数量:6.10万股。
3、归属人数:20人。
4、授予价格:17.35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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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可归属数量”为剔除已离职员工及本次放弃归属员工的数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经核查认为,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23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2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均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尚需公司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22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8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七)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1,767,58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530,276.40元。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1,767,58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9,414,070.40元。
鉴于上述公司2025年半年度、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18.45-0.30-0.80=17.35元/股。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7.35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8.45元/股调整为17.35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均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尚需公司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公司代码:688628 公司简称:优利德

